让球,国乒永远回避不了的一个问题。总括来讲,让球有三种情况,一是礼貌性的让球,当把对手打到10:0时,为避免尴尬让一分,这个可以称”光荣的传统”。二是友谊性的让球,历史上确有那么一二回,”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张立这个名字恐怕大家陌生了,她的失冠就是这个原因。三是安排性的让球,这是至今被人诟病最多的地方,里面的故事太多了。对让球的评议,时时提起,并将永远持续评论下去,会经久不衰的。
礼貌性的让球,似乎成了一个规矩,大家都为了面子而礼让。却让刘诗雯在世锦赛上打破了,半决赛她毫不客气的给丁宁11:0,决赛上又毫不犹豫地给陈梦11:0,开了明显的先例(过去也有,但极少),后来伊藤给丁宁再来一个11:0,说就是学刘诗雯的,可见,”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看来今后11:0的现象越来越多,不顾及对方面子及感受,好耶坏耶?不好说。
友谊性的让球可能还会有。许昕与梁夏银世锦赛混双夺冠,也是一种让球。养狼计划说到底也是一种变相的让球。这个应该有,乒乓球一家独大的局面,国乒巳经持续很久了。世界打中国,世界联队、欧亚联队打中国队,都不是国乒对手,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对乒乓球事业发展未必是好事。难怪聂卫平都说,願意看到日本及外乒协夺一二个冠军,这才有意思。这有利提高世界对乒乓球的兴趣,共同提高乒乓球水平。这个应该是公允评价。每次比赛不要大包大揽,说是让出一二个冠军也行,刘国梁的奥运战略不是保三争五么?就留有条地,即使是奥运会,夺金三个就很好了,何必全包呢?”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周总理在世时,非常强调这一点,这是很英明的。
让球史上,安排性的让球,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发端,一直持续到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才改观,不大搞了。那时的庄则栋、李富荣两人连续三次包揽世锦赛冠亚军,开了历史先河,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是否历史绝唱真不好说。据说这里面就有让球的成份,当事人的说法也含混不清,真真假假,只能存疑了。要说名副其实的让球,当以李富荣、张燮林当主教练时为最,而且是教练组集体决策,具体安排实施的。
男乒犹可,没什么风波,据说江嘉良、陈龙灿之间就有那么一点让的因素,说是世锦赛,江胜陈是陈让的,江并不认可,后来亚洲赛要江让陈,江让了,但并不承认世锦赛之胜是陈让的,他认为他打得过陈龙灿。但对主教练的安排让球还是苦笑着接受了。后来说二王一马时代,也有让球好像是扑风捉影,没有根据,纯属瞎猜,因为此时,蔡振华、刘国梁已不再搞什么队内让球之类的玩意了。
女乒则是另一个风景。何智丽和焦志敏是两个当事者,尤以何智丽风波闹得最大。那时的比赛,为了确保冠军不失,教练组煞费苦心,左右安排,今天你让她,明天她让你,层出不穷,人为因素太多,徒增许多不公平的比赛来,运动员没法,只好随教练安排去打,按教练意思去实现夺冠目标。运动员大抵都是听话的,尤其是焦志敏,逆来顺受,五次让球,本是绝对的第一,却硬生生被安排出了局,真是委屈啊。但这位姑娘善良,毫无怨言,有大局观,虽远嫁韩国人安宰亨却誓不参加韩国队反过来打中国队,爱国之心拳拳可表!
可另一位的何智丽却不同了,她能接受别人让她,如陈静;却不接受她让别人,如管建华。惹恼了教练组,即使世锦赛夺冠也被排除在奥运参赛名单之外。何智丽盛怒之下变为小山智丽,以日本队主力反过来打中国队,赛场上”西西”的不断挑衅女乒,确是太过,与焦志敏相比,何智丽确属不该。不过,事过境迁,现在也是”一笑泯恩仇”了,归于历史记忆了。
体育比赛,”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要有,但竞赛规则讲的是公开公平公正,强调的是更快更高更强。不得搞虚假的东西,如以兴奋剂助赛,让球取胜,都有悖体育道德风尚。现在好了,对兴奋剂是零容忍,对让球也彻底拜拜了,人为因素巳大为减少。当然要改进的地方还不少,是否公开公正的通过公平竞争,争夺东京奥运名额,将是对刘国梁及教练组的一大考验!
老师,您说,让球是国乒的传统。这话也对!原因是1988年奥运会,中国乒乓球队,当时是陈静得到女单冠军。虽然当时队内本想让李慧芬得冠军,但是,最后还是陈静得到冠军。还有上海何智丽,队内让她一定输球,但何智丽,根本不听,拿到冠军。可是第二年,国家队公布女单参赛名单,就没有了何智丽。那时,就是不听队内按排的,一律不用。何智丽才出走日本。这种事,当时喜爱乒乓球的,人所共知。好像不算一回事。可是现在想起来,这样的确不对!这才有了,焦志敏,去了韩国。陈静去了台湾。何智丽去了日本。她们之所以出国打球,也是有一定原因的。那时,我还年轻,明知不对,也说不清楚原因。国内让球,虽说国乒的光荣传统,但里面还的确有很多问题。这是我本人的看法,不一定正确。欢迎老师给于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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