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请!今天一看见这个题目就突然哑然失笑。世界上果真有这样的老板?这些老板们的这个提法简直就是笑话!作为一个救世主的老板来说,这种提议显然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节奏!
首先想问一下这些老板们为什么会提议把跳槽员工归为失信人员?是因为员工跳槽吗?那么老板们究竟是否了解了员工为什么跳槽的真正原因了吗?员工跳槽的终极原因:第一个钱不到位,第二个心里委屈。这两个原因真的是很形象和真实,而第二个原因其实是跳槽的关键因素。
员工跳槽的几率大小其实绝对取决于企业失信的高低程度,作为一个合格企业是不是给予员工最基本的保障。
第一、员工选择一个企业其实就是选择一个令人舒服的文化
一个优秀的企业,暂且不提管理如何,管理问题是一门学问,需要不断学习,但是企业文化却是企业发展的根和灵魂。无论是老板,还是高层,亦或是中层对待基层员工是不是都能做到足够尊重;是不是给予员工学习提高的机会;是不是给了员工足够展示能力的机会,并给予员工一个自由、快乐和舒适的工作环境。一个相当于家的企业,员工提出离职的几率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存在感,因为被需要。这种感觉很美妙,它使人快乐的工作并有无穷尽的力量。因为舒适所以追求卓越,如果感觉不到舒适,选择逃避就是必然之路。
第二、员工选择企业是为了满足并解决生活的基本保障
一个人存在的基本要求就是生存,暂且抛开价值论,养家糊口是第一要务。有多少单位的HR们在员工入职时说的天花乱坠,到转正时或者到期不根据当初谈好的条件来履行承诺?出现克扣工资以及打折现象,甚至多年如一日的标准延续下来,工资赶不上物价上涨速度,作为弱势群体其实根本就没什么选择只能接受,当基本保障都无法保证时,因无法承受而选择逃离,使生活水平追上物价上涨的节奏,难道就要被冠以失信者吗?
第三、员工需要一个最起码的信任和握手
对于一个打工者,把自己的八个小时甚至更多时间都奉献给企业,除了养家,其实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一点就是希望看到自己的成长。要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和价值,被信任其实就会有动力。有多少企业的企业主以及高层,因为怕权利旁落对员工加以防范,处处设防,甚至不惜降低工作效率。尤其是一些高层甚至故意给下属员工制造麻烦。久而久之,员工看不到希望选择离开也是必然。
第四、朝令夕改的折腾,推行所谓改革其实就是对员工的漠视和剥削
一个不诚信的企业在运营走到低谷时可以一改初衷,不顾企业的兴衰,有的为了权利争夺不惜进行多次全盘修正,例如毫无理性的去拆分部门把控权利,例如引进领导班子大换血,改“家文化”为“狼性文化”,即改为当前很热议的996制加绩效考核,有的甚至想当然的认为年纪大的干不动了让其下课来减员增效……诸如此类。使员工曾经有条不紊的快乐工作变成如火如荼的碳烤,把企业运营到一个动荡不堪的状态,员工在这种环境下无法正常的工作,为了不想死的更快,选择“不伺候”其实也没有什么可以追究的。
其实这只是列举的员工选择跳槽的几个因素,无一不是企业老板们自己在作妖。做为一个企业老板单纯把员工的跳槽归结到失信只能说会失去更多的员工,因为无论如何,企业文化先行是一个企业生存和立足的根本,只有从根本上解决自己的失信问题才能杜绝员工的离开。
是一种动议听听也就罢了,如果真正有人这么去做就有点荒唐了,需要群起而攻之,断然予以抨击,迫使这些人打消这不切实际的提议。
其一,这是一种违规违法涉嫌侵权,极易激发劳资矛盾的恶劣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跳槽是工作中正常不过的行为,而将跳槽员工列入“失信人员“ , 显而易见是没有法律依据支持的,很容易劳资激发矛盾,如果员工控诉告发侵权,老板是有很大的法律风险的。
其二,是降低人力成本减少跳槽未必有效的无奈之举
日渐增加的人力成本是公司运营过程中不可言说的痛,尤其是随着人力红海期已过,国家对人才用工制度的日趋完善和惩治力度的加强,人员的”选、用、育、留“成本越来越高,占到了很高的比例。
就拿人员的招聘成本来说,就包括招募成本、安置成本、选拔成本、录用成本。而用人成本则包括入职成本(即招募成本)、在职成本以及离职成本。一个人的跳槽,就自然而然涉及到以上三项方方面面成本开支的损失与增加。
单从离职成本一项而言,就包括离职补偿金、离职前低效成本、离职后的空缺成本,而空缺成本则包括新员工补充成本、训练成本、低效成本等。这些都是显性的,还有一些是隐性的,那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自然也是企业运营必须要考虑进去的。
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对于老板而言,开源节流,节流和开源同等重要,而减少人员流动比如跳槽、降低人力成本,就是不可不重视的手段之一。所以说,将跳槽人员列入失信人员的做法,也可以说是不得已为之的无奈之举了。
其三,是值得老板警醒、员工反思,以提升双方诚信信仰、互利互惠和谐共赢的信号
企业正常运营是需要盈利的,而保证一定时间内公司的长治久安、人员结构的相对稳定良性互动是相当重要的,也是需要老板和供职的所有员工值得好好反思的一个问题。
站在老板的角度而言,减少人员的流动,自然就降低了人力资源的损耗,也就相对增加了利润。而对于员工来说,跳槽也是需要成本消耗的,更不用说再去找工作,同样也是有成本支出的。
所以,如何能使得老板和员工多加强沟通理解换位思考,能够做到互利互赢,实现价值最大化,确实是一个值得研究很重要的话题。可以相信,有朝一日将跳槽员工列入失信名单的”奇葩”建议就会减少乃至绝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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