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相关文件得知,山东省在2019年时就提出了“合村并居”,改善农村居民住房和生活条件,加快农村居民脱贫致富。这是针对山东省农村现状做出的战略性发展。因为山东经济总量排在全国前列,经济富裕,那就要把发展的经济红利惠及相对贫穷的农村,更好地推动和协调农村社会发展。
据普查,山东农村常住人口约5000万,大小村落约7万余个,与其他经济发达省份相比,山东农村人口多、村庄规模小、密度大、发展滞后,农民经济收入低下,与整个山东经济大省发展不匹配、不协调。因此,大力推动“合村并镇”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从省域经济的整体发展来看,现在是山东农村发展的重要黄金期,但相对于农民来说,在合村并镇过程中,如何获得更多的折迁补偿才更加现实。我们在查阅2019年山东省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支持政策》文件中看到,这份关乎山东省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政策文件要“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在2019年基本完成村庄分类,在2020年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有条件的村庄可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科学有序推进合村并居”,文件要求以县为主导、乡为主体,不下指标、不定时限,积极扎实稳步推进。
那么根据与之相配套的小村并大村的农民,拆迁补偿按照既定的补偿标准实施,农民大可不必担心自己的经济利益;在搬迁至大村后,相应的生活配套设施齐全,农民就业的机会相对增多。这是在农民种地无利可图,或获利极少的情况下实施的。农村在搬迁地可获得相应的务工机会,或从商机会,其获得的经济收入远远超过耕种田地获得的收益。因此,农民朋友不用担心自己的经济补偿问题。
必须认识到,山东合村并居是大力推进农村脱贫攻坚的后续农村发展,是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然要求,建设更加美丽的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治理农村脏乱差的环境现状,给农民创造更加宜居宜生宜发展的有利环境,使农民与城镇居民的生活协调进步,改善现在落后的面貌和现状,全力减少贫富差距,推动农村又好又快的发展。
所以,山东相关部门对被征收房屋、土地的农民进行货币补偿,或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增加面积所需的补偿费用;延长过渡期临时安置费用;房屋价值评估充分尊重被征收人意愿。
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其原则是不降低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农民的经济利益,从而使农民获得更加充足的发展红利。
农村如何才能又快又好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这是一个涉及到国家、集体、社会、农民等方面的大问题。我认为,一是改革农村单一种粮的经营模式。用毛主席时代提出的“农工商”、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理念。改变农民单一种粮不挣钱的农业结构。使农民多渠道选择创新创业,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民职业化、耕作机械化、农村现代化。人人都能就业,家家皆有收入,促进农村快速发展。二是实施城市工商企事业反哺农业战略。像解放初期农业反哺工业,促进加快城市建设发展那样。支持农村因多种因素制约,经济发展缓慢,造成城乡、穷富差距越拉越大的实际问题。因此,当前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较快的城市,理应全力反哺农业,着力缩小城乡差距。走现代化、国有化、集体化,城乡共同富裕的道路。三是打破劳动者之间各种壁垒,实现国民同等待遇。各个劳动者,都是在为国家经济建设等方面作贡献。虽然分工不同,但在工资收入、劳动就业、退休养老、各项福利等待遇方面,应该客观公正、合情合理、同等对待。不应“厚此薄彼”、另眼相待。因此,国家要利用政策杠杆,调整完善各个劳动者之间的分配制度,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和经济发展红利。逐步提高农民退休养老金发放标准,切实解决他们目前基本生活困难和养老“后顾之忧”等实际问题。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等各个方面积极性。四是国家在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和公益事业投入方面,要实行城乡均等化。目前农村,如: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道路出行、宜居环境等方面,均落后于城市。因此,国家资金投入应侧重向农村倾斜,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均等化”、共享“现代化”。使农民也能真正过上像城市人一样的生活。综上所述,我认为:只有国家根据农村实际,因地制宜,统筹兼顾,作出顶层决策。充分利用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举全国社会各界之力,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发展缓慢、客观存在的实际问题。只有这样农村才能又好又快发展,才能真正提高农民生活!以上个人观点,仅供交流参考!(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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