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书友,笔者对书法的参悟也略有体会,私以为,书法的最高境界,一言以蔽之,乃“情之所至,物我皆忘”。
“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张旭进入了书法创作的最佳境界,“天地万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正因为这样,他的书法才达到“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的最高境界。当其挥毫染翰之时,真正到了心忘手、手忘法,纯是天真自然的佳境。
“书为心画”只有在这时才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怀素也曾进入这一境界,他“粉壁长廊数十间,兴来小豁胸中气。忽然绝叫三五声,满壁纵横千万字”。“驰毫骤墨列奔驷,满座失声看不及”。他进入忘我的角色了。“笔下唯看激电流,字成只畏盘龙走”。“醉来信手两三行,醒后却书书不得”。“心手相师势转奇,诡形怪状翻合宜。人人欲问此中妙,怀素自言初不知”。《自叙帖》中并没说怀素真的喝醉了酒才能作书的,但他描绘了怀素寄兴笔墨时如醉如痴的情态,这是创作的最佳境界,是忘传统之法、忘自我的最佳创作境界。
当你痴心于书法的时候,这一境界就在你的笔下孕育着。当你进入“情之所至,物我皆忘”的时候,你也许不理解自己在做什么,更不会意识到你已进入了艺术创作的最佳境界。书圣、书仙、书魔、书狂、书怪、书癫不就是这样产生的吗?正像孙行者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之时,他还以为自己仍然是花果山的猴子。猴子成佛,艺术创作的道理大约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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