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个人之见,原因恐怕如下:
一是老谋深算的曲一是预谋犯罪,抢先把侵害的证据消毁得一干二净。
曲一四次出入房间,是人都看得出这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强制出差,合伙灌醉、客户张某猥亵坐视不理、喊对方女客户扶人送入房间、偷配房卡、拿走内裤、避孕套……这一切一切都是曲一精心策划和安排的。曲一早已觊觎这女员工的美色,但苦于无从下手。今日天赐良机,自然不会放过。为了稳操胜券,先设饭局将人灌醉,后使客户试探猥亵,以为女同事乖巧听话,就露出豺狼本性,身体力行,亲自上阵实施侵害。而且熟知如今法律讲究:疑罪从无。只要证据找不到,警方就不可能刑事拘留,例行公事问一下,就得放人。到时如果有蛛丝马迹没做到位,就反咬一口,说女方是自愿的。照样平安无事,化险为夷!
二是案子没有引起警方重视,错失证据收集良机。
女员工是次日上午报了警。来的是110民警。多方面原因,民警只是陪女员工调看了酒店录相,可能没有对房间里进行认真细致地进行证据收查。脚印,指纹,痕迹,毛发,皮屑,精液,唾液……如此种种,曲一不可能统统毁得干净。当然话说回来,这不能怪民警,这不是人命案,他们又不是刑侦民警。按以往惯例来做,到岸后讯问受害人,获取内裤、床单、避孕套等直接证物,交回去验一个DNA,就水落石出,带铐捕人。可这一回遇上了曲一这个老狐狸,既不见内裤,又没有套套,床单上更没画地图,一传讯曲一指天发誓矢口否认。无凭无据,只得放人。
三是或许被攻关。依我一个外行来想,如果要我去处理此案,我不但会仔细检查房间寻找证据,在肉眼找不到的情况下,我会当时劝送女员工去做身体检查,也许会找到突破口。不过这第三点只是猜测,不必过分纠缠。好在如今济南警方成立了专案组,真相水落石出指日可待。我们就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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