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是妖,你敢起娶她吗?红尘情歌香,我是潘龙江。
如果现在李小璐嫁给我,我不愿意娶她,因为她还没有离婚,按我国法律,她已构成重婚罪,我虽然我并不认识她,但是我不愿意害她。
假如她离婚了,在回答的时间段,除了我女朋友以外,任何人嫁给我我都不会同意的,无论她是谁。因为我有女朋友,我娶了别人,让她怎么办。倘若很多人不愿意娶李小璐的原因是她出轨,那么我娶李小璐就是始乱终弃。所以我不会娶她,因为我有女朋友,因为我有女朋友,因为我有女朋友,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那么假如我单身呢,我会。
就财产存量和财产增量两个方面来说,李小璐都是碾压我本人的,所以无论是否做婚前财产公证,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增长速度都会远大于我一个人时财产的增长速度,而李小璐又有出轨的前科,假如她延续这个传统,到离婚时她是过失方,在财产分割时我占有主动权处优势地位,如果李小璐婚后不再出轨,那么基本上生活不错,年轻人犯错上帝都是可以原谅了,她和前夫婚内出轨与我何干,我娶的是她不是她的历史,对于我妻子的既往情史,我不在乎,无论她是谁。因为无论她是谁,她此时此刻都是我的妻子。
还是多说一句李小璐出轨,首先这是别人家事,而清官难断家务事,是否有苦衷谁也说不清,究竟有没有可以原谅的地方只有当事人知道,而到底原不原谅这个决策也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其次,婚姻不是把两个人捆绑在一起,套上无限的道德枷锁,他本来就该是相互吸引的产物,允许对方享有再爱上他人自由保持一定的压力有利于婚姻的健康发展和夫妻双方的个人成长,我反对无限放大责任而忽略爱意,婚姻仅靠责任维系非常可悲;再次,其实婚姻的本质和起源就是一种财产制度,孩子是丈夫亲生的,遗产继承权没有给予夫妻双方以外的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另一方的财产没有赠予外人,妻子做的就没毛病。最后,我并不反对婚内出轨,我允许我妻子婚内爱上其他人,不能因为我自己缺乏吸引力却道德绑架要求她必须无条件爱我,这不是爱,爱一个人就该充分尊重一个人,让她享有自由,包括爱上其他人的自由,如果我妻子爱上他人,我会首先反思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好,是不是我的某些素质不能满足对方需求,倘若我不能让我妻子享有她需要的满足,我允许她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或者干脆离婚,爱她我幸福,但是不能因为我爱她就不让她幸福。但我希望她像林徽因那般坦白,爱与不爱都要以诚相待。倘若我就是武大郎的才低,她可以婚内选择武松,也可以选择西门庆,还可以和我离婚了再选择他们,但是她不能为此谋害我性命,伙同他人算计我。还有,我可以是武大,但我妻子绝不是潘金莲,她是我妻子一天,就没人可以羞辱她,包括我。
以上。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DoDo生活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77dodo.com/aiwen/30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