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金钱重要还是爱情重要?我觉得大部分人还是会选择金钱,毕竟这是个金钱至上的社会!
不管是金钱还是爱情,其实都是人们不可缺少的东西,不管你抛下哪一个都不行,只有靠着自己,你要靠自己得到你自己想要的金钱或者是权利,不要为了金钱而且杀死爱情!
杀妻骗保
2013年5月,江苏常州发生一起奇怪的命案:身高1.6米多的廖某在只有1.45米的人工湖中溺水身亡。更奇怪的是,在事发前不久,廖某的丈夫李某刚刚为廖某购买了高额的人身保险,保额共计450万元,受益人为李某。
经过警方的深入调查发现,一切都是李某为了骗取高额的保险金赔偿所设计的”局”。李某对廖某毫无感情,之所以娶廖某,也仅仅是因为廖某“没有正当职业、听话、贪财、爱慕虚荣”,可以轻易地利用廖某达到骗保的目的。婚后第一时间,李某就立即为廖某购买了人身保险,并成为唯一受益人,随后伙同老乡周某实施了杀人计划。
最终,李某被判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伙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第二起案件其实与泰国“杀妻骗保案”性质是一样的,所以张某是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这也是死者亲属所希望的。根据泰国法律,若张某是蓄意谋杀,警方会以泰国刑法蓄意谋杀罪起诉他,刑期为10年到死刑。
证据的采集——为何投保容易却取证困难?
既然犯罪动机已经昭然若揭,犯罪事实已然十分明确,正常走法律程序是不是就能为死者讨回公道了?完全不是!!!
目前泰国警方掌握的仍然是之前所提交的四份保险合同,总保额为1716万。而这1716万元的保额远远低于死者亲属所掌握3000万的数字,原因就是多家涉案的国内保险公司不愿提供帮助。
而涉案保险的相关信息,对案件的定性、嫌疑人的定罪和量刑都极为重要。但目前国内多家涉案保险公司拒绝提供保险合同、拒绝介绍保险签订过程和保单当下的效力。
这些保险公司拒绝的说法都是天津警方要求对此案保密,如果真的有这样的要求,为何无法提供警方的书面要求?难道我们人民警察给到保险公司的只是口头要求,没有走正规办事流程吗?还是说,这是保险公司怕被公众知道投保流程不严谨,从而被舆论淹没?
毕竟,如果保单上的签字的确是死者亲自填写的,换做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对自己突然间投保了数十份高额保险,并且受益人都是丈夫产生疑惑吧!
根据已知的4份保单来看,死者亲属怀疑死者并不知道这些保单的存在,原因是3份有签名的保单上,被保险人签名都与死者的字迹有明显差异。这些字迹虽有相似,但并非死者亲笔。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真的不是死者亲笔签名,这份保单为何会存在?
难道保险投保这么重大的事项都可以任意找人代签吗?或者,面对如此大的保额,保险公司不应该亲自上门审核保单情况吗?还是说,为了业绩,可以不顾一切,只要有人投保就行,至于为什么、谁投保的、被投保人是否知情……都不需要了解?
这些我们都无法做出定论,但保险公司拒不配合的态度,着实让人心寒!
本月25日,嫌疑人张某在普吉府法院接受聆讯,并对泰方检察院质控的蓄意谋杀、残忍伤害他人致死罪予以否认。目前,法院定于2019年2月5日再次约被告人及其律师出庭,并于当天决定第一次开庭时间。
还有6天就要再次出庭了,证据的整理迫在眉睫。无奈之下,死者父母只能于本月28日和29日,分别起诉天津银保监局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为女儿收集证据,为女儿讨回公道,将罪犯绳之以法。
暖男杀妻骗保
2018年10月29日晚8时许,一名中国女性在泰国普吉岛酒店的泳池内溺水而亡。
死者的丈夫张某发现妻子溺水后立即向酒店求助,马上将妻子送往医院抢救,可即便如此,还是没能救回妻子的生命。
据悉,张某比妻子大两岁,两人都是从事财务相关工作的。后经由同事介绍,两人相识,并且相爱了。
在旁人眼中,张某虽然有点邋遢,但忠厚老实、很会疼人。在妻子家人眼中,张某一直是那个“不抽烟,不喝酒,工作也稳定,家庭背景也行,重点是关心对象”,而孕期对妻子的照料那更叫一个无微不至,喝水递到嘴边,半夜起来接尿,满心期盼着孩子的到来。
可想而知,妻子的死,对于张某而言必定是个非常大的打击!
但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溺亡的背后——究竟是意外事件还是另有隐情?
按照张某在旅行前的人设推断,妻子溺亡后的他应该会悲痛欲绝、伤心不已,虽说不至于自杀殉情,至少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抚平心绪、疗愈伤痛。
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张某在妻子死后不但食欲大增,更是连头七都没就以让女儿回国为名,享受起了逍遥快活的“单身生活”!
好在警察可不是吃素的!随着调查的深入,很多真相陆续浮出水面!
事发酒店的泳池水深1.4米到1.45米,在正常情况下,成人站立在池中是不可能淹没的,所以死者正常情况下自己溺水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同时,泳池内浮有许多头发,加上尸检发现死者颈部有明显淤痕,身上有多处伤口。因此,警长怀疑死者不是”意外身亡”而是一场蓄意的“非正常死亡”。
除了警长有所怀疑外,死者亲属对案件也存在疑惑。
死者亲属表示,死者非常在乎孩子,不可能单独留下孩子去泳池游泳。且死者从上小学开始就会游泳,水性很好,溺水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最重要的是,张某在事发1天后才告知家里,并没有直接打给岳父岳母。张某通话时的镇定自若、对领取尸体手续的成分了解,吃饭时的胃口大增……种种行为都很令人生疑。
调查过程中问起死者身上的伤痕时,张某以因为死者觉得酒店太贵起了争执才动手打了对方为由,答复了警方的讯问。
可是据死者亲属称,他们家境比较优越,死者一直对钱没有什么概念,不可能因为钱的事情和张某吵架。而且,张某先前明明在电话中说死者身上”无伤口”,为何现在又有了!而且不止一点点伤痕!
尸检报告显示,死者两侧手臂、胸部、肩部有多处伤口、淤青,两边眼膜有出血点,第5根肋骨折断,腹内有出血,肝有淤青并撕断……
一切的证据都让家人怀疑,死者在死前遭受了严重的殴打,而后才被扔进泳池溺水身亡,是谋杀而非意外!
11月1日,张某和死者亲属抵达泰国,打算将死者带回家。对张某早有怀疑的泰国警方将其控制住,历经7小时的审问,张某终于亲口承认了杀害了妻子的事实!!!
杀妻的背后——是”一夜暴富”还是 “白日做梦”?
爱情也罢,尊严也罢,好像最后都会向金钱低头。
你邀请对人了,我最能回答你是选择爱情还是金钱?
没说之前,先说一下朋友们对我选择的看法,有人说我傻,简直是傻的不透气。也有人说幸亏没那样选,一但选了不一定驾驭得了。
本人虽然不帅,但在朋友们面前很会来事,每次去朋友家他们的家长也是对我第一个有好感,起码进门问候,走人说再见,很有礼貌,又懂事。别人有事一句话,能帮则帮,尤其是深受女生的青睐。
言归正传开始正题:金钱与爱情之间的选择
我对选择爱情而言,不管是富家女还是农村女,只要对眼喜欢就行,不喜欢的再富有倒追也不会接受,再穷的农家女只要我真心喜欢就会追。
第一个:一镇之长,富甲一方,说喜欢我时,被我拒绝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第二个:一市之长,有权有势,也说喜欢我,也被我拒接了,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第三个:地地道道的农家女,我一眼就喜欢上了,也就成了我现在的老婆。
有朋友曾经问过,现在让你另做选择,你会改变主意吗?
我不加犹豫的说还是不会改变,她们的家庭条件确实好,好的让我接受不了,也可能我的人生因此而改变,但我不是找家庭而是找真正喜欢的爱情,不管我选择的老婆在别人眼中什么样?只要我喜欢就是最好的。
不是有这样一句话:有钱难买我愿意!
真心诉说,喜欢我的回答就请关注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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