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律师,今年是执业的第八个年头,不管是何种职业,只要好好做,认真做,收获应该都挺多的。
作为律师,如果非要说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我想应该是可以帮助家人和周边的人。
第一个例子,那会还不是律师,只是一名政法大学大二的学生,家里安装网线,电信的,随之送的有一个手机,两个卡,结果送的手机用不了了,联系客服让送到当地(县级)电信中心维修,手机送过去后,家里人也给忘了,维修处也一直未通知去取,过了三个月想起来去拿回来,结果仍是坏的,再次送去修,说是修不了,过了更换时间也换不了,过了一周,刚好国庆放假,我拿着MP3(准备录音)去找他们,值班人员态度特别差,嗓门还大,我就说怎么,你们中国电信店大欺客,欺诈用户?那值班人员就说,我们中国电信就是欺诈用户你能咋。转身我就拨打了电信10000号,说我有个问题想请教,说是你们营业厅工作人员问我中国电信就是欺诈客户我能把他怎么办?请问我该如何回答?这件事的结果就是第二天营业厅的负责人给我打电话,赔礼道歉,新换了一个手机,赔偿了耽误的三个月赠送的电话费。
第二个例子:我老公买了一个手机,用了大概半年(具体时间忘了,反正是过了三包中包换的时限了)后,突然显示不识别sim卡,拿去维修中心,维修中心经检测主板什么都好着呢,就给卡槽那贴了一个什么东西,回家后一个星期又不识别了,这回维修人员让换一个卡,我老公换卡后用了大概一个月,又突然不识别了,维修人员检测说主板没问题,但是就是不识别sim,他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我让维修人员出了一个单子,单子上记载了两条主要内容,一是经检测主板没问题,二是手机不明原因不识别sim卡。拿到单子后打客服电话,我要求更换新手机或退款,客服一直强调过了更换期限换不了,退款只能找销售中心她没有权限。我知道找销售中心也是踢皮球,我就给客服中心说,首先让她去查我的维修记录,我是真的修不好了才要求换新机;二我给他读了我手中维修中心给的单子上记载的那两点内容;三我告诉他我严重怀疑他们手机的质量,告诉他让她跟他们法务部联系,如果因为手机质量问题而去诉讼的话我的诉求就不止更换新机这么简单。客服小妹听完我的话说她没有权利要报告领导,我告诉她不管她报告谁,我只给她三天时间,解决不了,直接诉讼。第三天,我老公接到电话,说是让去维修中心拿手机。
第三个例子:我老公他一个亲戚,做小生意的,被洗脑签了一个类似于网上推广的合同,金额不大,38880元,回来后左思右想觉得被骗了,给对方打电话说是不用给推广了,想让退钱,对方说推广已开始,退不了。给我打电话,约我跟他一块去找对方面谈,谈判过程中,对方一直拿合同说事,就两页纸的合同,一看就从往上挡下来的[捂脸][捂脸]我边听边用手机查询该公司的企业信息,新注册公司,没有纠纷,对方接待人一直说他们公司实力怎么怎么雄厚,这个推广怎么怎么好,会有什么收益,一本万利,终身有效什么的,反正就是想退钱没门。等他说完后,我就问,这个合同的内容超出你们营业范围,你们营业范围内没有广告推广相关项目?对方慌了,说是合同是他们律师做的,他们是做业务的。(说到业务,我去他们公司看到的就是电话销售)然后,我就说,咱们就直接点,我们想退,你们能不能退?一开始对方说不能退,说是已经开始做了,他们已经投入了之类的,还让我们看了推广网站。我说我们不看,才一天时间,你们能投入多少?可能我的坚持态度把对方惹毛了,对方直接说不退,要退你们去北京仲裁吧(签订的合同里有一条约定有纠纷去北京仲裁)。我就问为什么去北京,你们公司注册地在西安,为什么要去北京?对方回答说因为约定了去北京,还给我指了指合同上的条款,我把合同翻过来,说,你看看这条,你们是不是也约定了有纠纷去法院诉讼解决,然后你们又约定有纠纷去北京仲裁,这种又约定诉讼又约定仲裁的情况在法律上视为没有约定,所以我们是可以在西安诉讼的,你看你们合同都做错了,太不应该了,这样吧,法律上的事情你们做业务的也不太懂,你不是说有律师嘛,我们可以等,你把你们律师叫来我们跟你们律师谈。说完这话我出去接了个电话,等我回来,对方说同意全部退了。最后出来时才知道我出去后,对方问我亲戚我是干什么的,我亲戚回答说是律师[捂脸][捂脸][捂脸]
看吧,做律师最大的收获就是帮助了可以帮助的人,还帮着去给人要过工资什么的,同时还养成了谨慎的性格
律师从业十六年,感受很多,收获也很多,比如自由、收入、专业、名誉等等。但要说最大的收获,我觉得是一种专业的满足,即:律师职业是自己还算喜欢的职业,并且通过这种职业能够满足养家糊口之余,还能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业务,并且通过这种业务能够帮助人,得到委托人的信任与肯定。从业之前,也曾有过多年的迷茫和蹉跎,最终选择做律师,既是现实使然,更是理性而为。但实际上,这种职业的或者专业的满足,首先并不在收入,因为,最初执业十年中,专业收入仅能勉强糊口,远远谈不上财务自由,即使到今天,经济上也只能算稍微宽裕,依然谈不上财务自由,并且,我固执地认为,想发财,别来做律师。律师职业的满足,排除某些特殊资源类的,对我等普罗律师而言,最重要的,还在于专业的运用与个人追求、社会良知及历史使命都能贯通,套用俗气的话,叫做“主观上为自己,客观上为他人”,在自我的努力中,自然而然地还能够实现社会价值,比较好地兑现了求学时的定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做自己擅长做的事,做对社会有益的事。经济上能够独立,生活上能够自主,思想上能够自由,虽然离理想的追求依然有距离,毕竟法律专业还不是自己的最爱,但好歹也能结合自己对写作的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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