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稍微换一个说法吧?年轻的朋友们,人都有老的时候,人老了心衰体弱,是年轻力壮的时候体验不到的。当自己心衰体弱的时候才会知道需要人照顾了,但是已经晚了。想自己的儿女照顾,儿女又推脱。怎么办?年轻力壮的时候就要想到自己的老人。好的儿女自己不吃不喝也要让老人吃上。实际上现在的社会和家庭的经济条件也不至于这样。一般老人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吃饱了穿暖了就满足了。只是自己不浪费就满可以赡养自己的老人。那么,如果我们现在不照顾老人,我们将来老了的时候,是否会像我们现在的老人一样愁的到处求救。年轻的朋友们,不要管老人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他们没有照顾过你的爷爷奶奶等。从我们这一代开始改变。形成我们中华民族正确的风气。人人都有传统美德。将来我们老了的时候也有人照顾。
老年朋友们,如果我们年轻的时候没有照顾过自己的老人,说句好听的,我们现在老了,儿女们不赡养我们,我们无话可说。我们没有资格要求我们的儿女赡养我们。即便是给儿女带孩子也没资格。一个不孝之子,不管自己的老人,去帮助儿女不是真心。唯独孝子,帮助儿女才是真心的。说了半天还没说怎么办,没办法。儿女推脱,不赡养只好经过法律,不过那就把亲人变成仇人了。
这个要有前提的,什么状况的子女和什么状况的老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没有一个法定的方式,也不应该有。如果子女自己生存都尚且困难,又怎么赡养老人,一切以生存为第一。随着时代发展,30.40.50.后的老人基本都有退休金,经济上有能力自己养活自己,应该无须子女经济上的帮助,精神上老人也有自己的社交圈,应该也用不着过度依赖子女,所比这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当然,我说的是城镇,对农村状况不了解,不敢乱说。但农村有自留地,好象国家多少也给一点补贴,只要有些许劳力,生存也不在大的问题,不明白有些并不太老的老人一定要理直气壮要儿女赡养呢?我觉得赡养只存在于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确实需要照顾的老人,而且这种照顾未必要儿女什么也不做了,天天守在身边,子女也要活啊,什么都不做了,怎么生活?父母之爱如果敢称伟大,那就应该贯穿一生。否则就是交易,我养你小,你就应该养我老,那这个契约就有失公允了,生子女时是一相情愿,这个契约只有甲方没有乙方,法律上是不生效的。估计会有一些人攻击我的言论,我也是个老人,自强一生,既使最后一刻也不会麻烦算计儿女,无论他有钱没钱,有闲没闲,因为爱他,希望他过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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