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解答。先说结论:按照国际足联的规则,此球可判可不判(详细理由见下文)。由于邓涵文此前埋了太多伏笔,还和马宁声辩,被马宁逮到了机会。放倒巴坎布的如果换成另一个人,或许就是另一种结果。另外,这次判罚的时机是国安终场前0比2落后时,马宁很可能是想给主队不痛不痒找个补(毕竟此前他有多次判罚不利国安),安慰一下,没想到国安居然又进了一球,“平衡哨”就这样玩成了“黑哨”,被两头骂。
本场双方打得剑拔弩张,动作激烈,情绪紧绷。恒大虽然一度两球领先,但整场比赛大部分时候处于守势,失去两大洋枪之后,前场无法给予对方中后场足够的压力,势必导致本方的中后场持续受压。邓涵文开场不久就因为中场凶猛的铲球领到黄牌,埋下伏笔(他还因为解释而被马宁警告),廖力生、古德利和郜林也都先后撞倒奥古斯托。
上半场比埃拉禁区内摔倒被判假摔,下半场朴成禁区内和冯潇霆争抢中倒地未获理会,但国安持续不断地创造机会,加上这些此前博得的“印象分”,马宁最终在终场前给了国安点球的奖励——如果没有此前的一系列铺垫,如果邓涵文上半场没有和马宁讨价还价,这个球未必会被判点球。
下面让我们具体来看看这次“犯规”——
首先,邓涵文确实先铲到了球,但他侧后方的抢截,并没有解除门前的威胁。如果巴坎布没有倒下,这仍然是一个有希望进球的场景。邓涵文是先碰到了球,但他并没能通过触球来解除威胁。他解除威胁的方式,是让巴坎布倒下(并且和邓涵文的抢截有直接因果关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国际足联的规则中,没有一条提到,“先碰到球”就可以不算作犯规!从来没有!
在国际足联比赛规则2018年之前的版本中规定,无论是背面的铲抢、还是侧后方、侧面的铲抢,只要是被认定为冲着人去的,就会被至少判黄牌,如果在禁区内,就是至少黄牌+点球。至于球员是否是冲着人去的,和是否先碰到球无关,和裁判的主观认定有关,也和防守球员动作的结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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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裁判主观认定有关:马宁认为邓涵文本场动作一直较大,因此放倒巴坎布也是有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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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动作结果有关:邓涵文仅凭先触到球,并不能实现解除威胁的目的,他的动作导致巴坎布倒下——巴坎布倒下导致进攻终结。如果邓涵文不但先触球,并且一脚就彻底解围,相信被判罚点球的几率也会明显降低。
到了今年,国际足联的规则有所修改,对禁区内类似的判罚进行了放宽。只要裁判认定防守队员是冲着球去的,就算有犯规,也只需要判点球,而不需要进行黄牌警告,更别提红牌了。
有人说:先碰到球也不行,那后卫该怎么防守呢?
很抱歉,如果是从对方身后或是侧后方,在禁区内,任何动作都很容易被判的。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任何时候都想方设法,别让对方前锋跑到你前面去。踢过后卫的同学,相信你们的教练也会跟你们说过类似的话。
如果我是裁判会这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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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邓涵文动作的结果(而不是看是否先触球),这是一次犯规。理由如前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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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邓涵文动作的幅度,这不是一次故意冲人去的犯规,因此不必进行黄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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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结论:点球该给。给红牌(第二黄)则偏重了。
不管你是否欣赏马宁的执法风格,至少在这次判罚中,他在规则上是基本站得住脚的,至少,在我看来,顶多算是50/50的判罚,不算一次典型性的误判。
当然,马宁现在挨批,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他过去给外界留下的糟糕印象,这和他凭上半场的印象在终场前罚邓涵文的逻辑是一致的。这大概也算是报应不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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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场比赛,马宁为什么会在最后时刻判罚了点球,首先我认为,这是在北京的主场,球迷的频频施压肯定会给裁判一定的压力,在北京球员在禁区内被绊倒时,我分析马宁在还没完全看清楚的情况下第一反应一定是想吹一个平衡哨,毕竟他觉得这是北京的主场,在恒大二比零领先的情况下,在只剩下最后几分钟的情况下,给北京一个点球,以二比一的结果结束整场比赛,恒大能接受,又给了北京点球,北京的球迷也能接受,这是最好的结局,也是最不会被喷的结局。这个点球我作为恒迷,即使真的是误判,我还是能接受的,但是,点球加一张黄牌我就真的是不理解了,在邓涵文身背黄牌的情况下,动作幅度那么小的情况下,再吃一张黄牌被罚下场,这是恒大队员最后心态崩溃瓦解的关键,很血淋淋,也怪恒大最后几分钟的心态失衡,麻痹大意,导致被打平,但真的,红牌被罚下场,真的无法被接受,恒大可以输,裁判可以有失误,这是足球的一部分,但不能太过分,足协也真的不能视而不见,要不中国足球真的很难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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