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女彩礼和嫁妆价格差多少,彩礼和嫁妆怎么保证是女方的

根据这个大前提,女方是独生女,不管男方是否独生子女,婚后财产都是小两口自己的。与男方家庭的其他成员无关。

其核心就是双方父母拿出相等的钱,给小两口作为“安家费”。双方父母拿出的财产相等,即使婚姻出现了问题,也不存在财产分割,个人部分归个人所有。如果婚姻牢固,将来就是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即使一方万一出现过错,也不会因为过失造成分道扬镳而净身出户。

如果男方是多子女家庭,先获得男方一些财产,据为夫妻共同所有,。小两口这部分财产,已经作为个人财产而脱离男方家庭成员之间的共同财产。男方家庭的其他成员,不能够参与这部分财产的分割

根据问题的补充条件:女方母亲“,认为女儿在逼她要钱”。可以揣测女儿所要的“嫁妆”,不是一个小数目。所要的数目,是能够支撑小两口成家立业的启动资金。

女儿的这种观点,遭到了母亲的反对。说出来严厉的话:“你在逼我”。一个“逼”字,提现了女儿母亲的失望,痛心,愤怒……并且,拒绝了女儿提出的要求,引起了女儿的不满,据理力争,才发出了——“我错了吗”?用这样否定加肯定的反问,可以说,是声嘶力竭的呐喊。

女儿的母亲,能够拒绝女儿的要求,体现了“知女莫如母”的古训。女儿的性格,母亲是了如指掌,才不会轻易上当,顺从女儿的想法。

女儿的这种想法,可以说是深思熟虑的,是超前的。我们与她虽然没有谋面,但是,也能够身临其境。知道她是一个城府很深的人,是一个会算计的人。自然会敬而远之。

之所以会敬而远之,是因为从补充条件中,读到了字字戳心戳肺的怨声载道。仿佛如履薄冰,诚惶诚恐。

心从景生,自然会产生联想:这不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现实版的“资本主义”的罪恶——撕掉了遮羞布以后,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吗?

女儿要的是等价交换。并且,等价交换的价值,“属于小两口共同所有”。

这个等价交换,能够从表面上迷惑一些人,双方父母都没有受到损失,只是一种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易。

而以物易物交易完成后,物质的属性发生了变化,双方父母,一无所有,成为小两口的个人私有财产。

什么是啃老呢?这应该就是啃老的想法吧?说粗鲁一点,就是离开父母的时候,还要在父母那里捞一笔。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居然美其名曰:“是两个独立的个体结合在一起,生活的更幸福”。冠冕堂皇地,理直气壮地宣称:“毕竟双方父母都是为了孩子将来的日子过的很好”。“嫁妆和彩礼,是双方父母对孩子的帮助”。

字里行间,只谈父母抚养的义务和责任,帮助小两口建立“两个独立体结合组成的家庭”。已经明示,不和父母一起生活了。

这种想法,女儿的母亲似乎看透了孩子的内心,用一个“逼”字,希望女儿回心转意,放弃这种不合情理的要求。

问题分析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了问题中的女儿,想法是自私自利的。把嫁妆,彩礼完全金钱化了。并且,把它作为财产所占位己有。

“彩礼”,它的意义是一种补偿,一种感谢,一种报恩。是父母抚养女儿的辛苦付出的一种点滴回报。是理所当然享受的福报。

“嫁妆”,它的意义是爱的延续,是一种牵挂。女儿能够睹物思人,思念父母,兄弟姐妹,侄儿侄女……也是女儿的寄托,靠山……

所以,彩礼和嫁妆,是不能够实现等价交换的。彩礼,是不能够与女儿的价值相等的。它是婚姻关系,不是人口买卖关系。

问题中的观点,视父母的养育之恩为草芥,不知道报恩。并且,把父母应该享受的,得到心理安慰的物质,顺手牵羊,作为启动资金。

“双方父母帮助孩子过日子”,是父母可以做,也可以不做的。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和责任。只有情感上的联系。孩子是不能够要求父母这样做的。

问题中的观点,是违背情理的。是荒谬的。

不知道大家的想法是怎样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DoDo生活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77dodo.com/aiwen/46525.html

(0)
上一篇 2023-01-19 下午1:36
下一篇 2023-01-19 下午1:4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