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倒不至于,应该是有违教育部在2015年6月29日,发布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这个禁止令可没有把在职教师为其他学校学生有偿补课列为例外,但凡是中小学在职教师,都必须履行这一规定。
其实不仅仅是我们国家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发达国家基本上也都禁止。特别是日本、德国、韩国,中小学公立学校的教师都是公务员,有偿补课这类行为是绝对禁止的。
我们国家的教师不属于公务员,是事业编制,而事业编制人员服务的基本都是公共利益。既然是公共利益,就不能从事课外有偿补课这种个人利益行为。因为当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发生碰撞时,某些教师就会利用公共平台,利用自己在职教师的角色为自己谋取私利,有极大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伤害学生,严重的甚至破坏公立学校教育的公平性,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不管是为自己的学生还是为其他学校的学生补课,只要有偿,性质都是一样的。要想赚补课钱,那就辞了公立学校的教师职务,专心去做私教。不能公家好处要沾,私家好处也要拿!
当然违法。违法与不违法隔着一道鸿沟——有偿。过去老师主动给成绩相对较弱的学生补习功课是很正常的,也有家长恳求老师给自己的孩子补补课的,大都是无私的奉献,最多家长给吸烟的老师买盒烟,拿瓶矿泉水。而现在不同了,老师把给学生补课作为生财之道,谋生的手段。
在职教师拥有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学为人师,德高为范,国家财政提供工资待遇,教育部也明文规定在职(公办)教师不得利用假期给学生补课,尤其是有些教师被家长诟病为课上不教课下教,重点内容补课教,更与师德相去甚远。
前不久,有部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受到处分,确实得不偿失。既然在体制内,就应当遵规守距,耐得住金钱的诱惑,守得住清贫,做一个世人敬仰的好老师。如果想突破底线,提高收入,也可以辞去公职,专业搞校外培训,那是要下很大决心的!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DoDo生活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77dodo.com/aiwen/46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