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法律是理智的。
仔细看了视频和案发经过,解读一下。
李雷一伙人喝多了去酒吧6号桌时候 ,路过喝多了的王浪2号桌,挪了2号桌的凳子。
王浪看一伙人醉醺醺过来还挪我凳子就瞪了一眼。被李雷看到,问‘你瞅啥’。王浪继续盯着他没说话。
王浪站了起来,抄起了桌上酒瓶。问到你为什么砸我?意思‘大家都是年轻人,谁怕谁,你想整一下子?敢砸我,信不信我一酒瓶子给你开了瓢!’。
李雷何许人也,社会人啊。‘卧槽,什么阿猫阿狗都敢在我雷哥面前甩酒瓶了,我这时候要是怂了,这面子往哪搁,兄弟们以后怎么看我。’于是乎冲到王浪面前说:我就打你了咋滴。
王浪一看,没唬住啊。边上又有人拉架,顺势怂一波吧。这事算是告一段路。
李雷回到座位,越想越气,‘我堂堂雷哥 什么时候受过着委屈啊,我还得找他麻烦去。’于是乎递给王浪一个酒瓶‘刚才不是想搞我吗?这次给你个机会’,王浪没敢砸。李雷又递过去一个‘咋的,一个不够用?雷哥再给你一次机会’。
王浪一看对面人多势众,刚才借着酒劲的那股莽劲也消散的差不多了,抓紧认怂道歉。‘雷哥是吧,大家都是出来玩的 ,你也没把我打啥样,咱还是个玩个的吧。好不?雷哥!’
李雷一看,这是个怂包啊,给你机会你也不中用啊,‘雷哥也是你能叫的?’继续施压。道歉指定不好使。上去拍王浪头,心想‘你还真是个弟弟啊,刚才的勇气呢?’。抄起酒瓶,掐住王浪脖子,敲打王浪‘雷哥教教你,酒吧干架酒瓶子得这样甩,错没错,错没错!’。
王浪一想‘掐我脖是吧,锁我喉是吧’。终于攒满怒气,开始反击。抄起右手’雷哥’递过去的酒瓶咋了过去,第二下酒瓶砸碎,改劈为戳。三下五除二把李雷放倒。
此时李雷还没有放开王浪,或是打输心有不甘,或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心有不甘。在王浪手里醉酒瓶的威胁下终于撒开了手,准备跑路就医。
走到酒吧门口的李雷此时终于喊出了那句话‘我不行了,快打120’!随后倒地身亡。
纵观这个事情经过,李雷挑衅滋事在先,王浪不服热血冲动在后。两个酒蒙子一套醉拳乱打。一个感觉自己是健身达人,正义热血青年,是在维护自己的尊严;一个感觉自己是社会大哥,炫耀自己的权威。加上酒精的刺激,惹出命案。
王浪问法官我该怎么做?法官是没法解答你的。让你跑,你说是让我做懦夫。让你打,你说是劝你犯罪。
我就在想,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
要么怂,要么勇。
对付流氓,要么就一鼓作气,抄起酒瓶子直接爆头,抓起来也就是打架斗殴,赔医药费。要么就第一时间就叫雷哥原谅你。反反复复的态度,才是对付流氓最失败的方法。
正当防卫谈不上,防卫过当也是勉强。相对比故意伤害罪,过时杀人更合适。
二审还没有宣判,也就是说最终结果,法院到底怎么认定还是未知数。
但是目前达成共识的是,检方也认为一审判重了,应该认定为防卫过当。
因此双方争议点,就是到底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
其实本案有监控还原了全部过程,事实一清二楚。
我想正如该案辩护律师接受采访所言,遇见这种情况是她自己,她也会选择反击。
简单梳理下,为什么当时情况满足正当防卫
第一,对方无故打人,仅仅和王浪对视后,李雷就直接拿起烟灰缸上前,并且最终把烟灰缸砸向了王浪
烟灰缸我想大家都清楚,砸人还是很疼的,该举措表明了李雷本身是个脾气暴躁,的确会动手的人。
第二,当时王浪虽然拿起了酒瓶,但是并没有还击,在劝说下双方分开
说明王浪并没有打算和李雷起冲突,尤其过后王浪主动赔笑求情
第三,李雷,3次掀翻酒吧椅子,七次还拿起酒瓶欲打王浪。
并且最终用手击打王浪颈部,叫嚣要弄死对方。
而在最后,双方爆发了冲突,期间其实互相有击打,最后王浪看见李雷身上有血迹,也积极的报警。
因此整个过程看来,个人认为这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紧迫性,期间王浪并没有想和李雷起冲突,甚至在被砸,被挑衅侮辱后,还选择了赔笑脸求情
最后的反抗也是作为一个正常人不得以的反击。
试想一下莫名其妙因为你看他一眼,他都要砸你烟灰缸的人。
一个你已经不还手,还赔礼道歉求情,还不依不饶的人。
你说还要怎么做,你就是看了别人一眼,然后打你也挨了,也赔笑脸求情了,对方还是说要弄死你。
面对一个这样的人,其实你除了还手,真的别无选择。
因此,我不认为这是防卫过当的故意伤害,这就是正当防卫。
我不说酒吧昏暗,难以逃跑,就说逃跑了,对方就不会继续追出去殴打吗?事后算账吗,我觉得是肯定的。
就说短短18秒,对方也没有停止侵害,表现的一直是要弄死对方,甚至掐了王浪的脖子,虽然表面上你会说,你控制住对方就好,不应该把对方弄死。
但是实际上这种死亡本身也是一种意外,在当时的情况,你更多想的是保护自己性命,难道还要想着我这一拳下去对方会不会被打死吗,这真的不现实,何况王浪看见血迹就打了120。说明本质上,他也无意要把人弄死。
最后,我们等待最终的宣判,个人真的也希望这样的混混少一点,看你一眼就挨打,有那么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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