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真正撂荒的耕地很少。因为国家有退耕还林政策,农民因家中缺劳力,确实无法耕种,可以栽树,拿到的退耕还林补贴,基本上接近于每年的农业收入。个别地区,地块,除去农业生产支出的籽种、化肥、农药和工费 ,甚至超出农业耕种获取的纯收入。当然,退耕还林 仅限于农民第一轮或第二轮承包的村集体耕地。所以,农村的承包地,农民在无法耕种的情况下,可以退耕还林,每年享受国家专项补贴。还可以经村委会通过,转包或者流转给其他农户经营。
一般局外人看到的,农村有不少撂荒土地,大致类别为:
1、开垦的荒地,且不属于面积较大区域的规划宜林地;
2、因季节性干旱,错过农时节令,当年无法耕种的土地;
3、部分人均耕地面积较大 ,土壤贫瘠地区,有隔年轮作、歇茬地的传统习惯。
真正的耕地,多年撂荒的现象,其实很有限。当地村委会,可以协调撂荒农户转包或流转。除国家和集体规划项目占地,协商征用,并依法依规补偿农户以外,政府不得以撂荒为由,强制收回农户的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做了严格的限定。国务院《关于尽快恢复撂荒耕地生产的紧急通知》及《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其精神就是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土地撂荒为由,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前收回的撂荒承包地,如农户要求继续承包耕作,原则上应允许继续承包耕种;如原承包地已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在机动地中予以解决,没有机动地的,要帮助农户通过土地流转获得耕地。
现阶段,很多农民工外出打工,耕地闲置,由于近几年耕地农民仅仅依靠耕地已经无法满足生活需求,土地对于很多农民来讲已经无法带来持续的经济效益,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对于这种情况,国家提出了“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的口号,并已经在某些试点地区开始实施。
政策分两种,一种是短期退出,一种是永久性退出。有些农民在城市打工后站住了脚跟,甚至在城市里面买了房子过上了比较好的生活,他们已经不愿意再回到农村来,对于这样的农民,非常适合永久退出。而有些农民只是外出打工,收入并不足以在城市站稳脚跟,他们等到年老了,还要再回到农村来,所以他们不愿意永久退出耕地,这样的农民适合暂时退出。
从条件上讲,永久性比暂时性要划算很多,如果打算永久退还耕地,农民将可以一次性得到15万元左右的补偿金。如果想拿到补偿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必须是自愿,非强制。办理农村土地退出,还需到村委会提出申请。
2、退出的土地是合法的,有合法承包手续。农民在退出土地前必须提供合法的土地确权证书,不然是无法退出的。
3、农民在退出承包地后必须要有固定的收入和居住场所。为了防止农民为了短期利益,退出土地后,无法养活自己,所以退出土地前必须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和居住证明。
对于广大农民同胞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可以多了一种选择,不过希望大家在作出决定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而出卖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如果考虑清楚不再需要种地来谋生,那大可以将土地退还给国家!换得的钱可以给儿女找一个稳妥的投资项目,也不失为一个致富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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