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劳动法来说,保险是在职员工应当享受国家法律给予的福利(当然由公司和个人缴纳)。疫情期间不能上班,只是属于不可抗力的休假,并不算是离职。因此公司不能停止缴纳员工的社保!
其次,工资问题。这个需要根据企业的能力去
衡量。毕竟资金实力雄厚且现金流充沛的公司少之又少,尤其是江浙广一带的企业比较典型!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却解决了中国一半部分左右的人口就业问题。可想而知身上的重担及压力。。。疫情当前,我认为不是计较企业和个人得失的时候!长时间不开工,公司没有收入,光是公司的房租,税务,保险,贷款利息这些费用都是巨大的支出。
因此在工资问题上可以适当协商调整。 比如超过30天休假且未出工出力的,至少给员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若在休假期间有出工出力的员工,在此基础上可以适当协商增加!毕竟员工也有家庭和生活。。。有付出就应该有报酬!
疫情当前,我们既要生活又要人情。。。不斤斤计较微不足道的得失,携起手来共患难,复工后努力工作,争取把损失都赚回来!个人和企业之间都至少给彼此一个基础的保障。这样才会更好的融合,中国人民一家亲,少了谁都不行!
今年受疫情影响,全国各地都的中小企业和私人企业都延长了开工时间,像疫情严重的南方地区,开工日期更是无限延期,那么这样的话肯定会影响到我们员工的一些经济收入。
当员工的最关心的其实就是个人保险和工资的问题,那么如果我们不能正常上班的话,我们的保险,工资怎么办。对于担心肯定担心,但是我觉得没必要,因为我们在某个企业上班的时候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有劳动合同合作关系期间,那么用工单位就应该给我们正常交保险。而且今年国家还规定用工单位或者个人逾期没交的,疫情过后可以再补缴,不会影响个人的权益的。
工资方面我觉得这各地各个企业都不同的,有的大企业实力雄厚,待遇方面好,它们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大方生活费,有的小型企业或者私人企业无力承担的,我们也行还理解,因为这也是受疫情影响不得已休假,并不是我们带薪休假,毕竟这么长时间没有开工,有一些小企业它们比我们更艰难,所以大家互相理解。
我坚信,不用多日,疫情马上就会被控制,因为我们中国是强大的国家,无坚不摧,更有前线的白衣天使和默默无闻的奉献者,更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团结一致,加油!明天会更好。
最近,有些人还在“宅”,有些人已经陆续复工了。疫情期间,复工姿态各样,在家工作怎么发工资?待岗状态呢?不同情形,不同发放标准,6种情况来具体看看↓↓
情况1
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
(1)在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正常支付工资。
(2)病假期间:如果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隔离后,仍需遵医嘱病休的,则按照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情况2
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
正常支付工资。注意!是政府实施或者采取措施导致的情形,如果仅仅是员工自己要求居家隔离,或者觉得老家更安全不想回来,可不属于此种情形。另外,处于看护假期间的职工亦归于此种情形。但看护假可是要还的,企业可以综合调剂使用2020年的休息日,即现在休了看护假,2020年以后的休息日企业可以安排上班。
情况3
复工人员,包括在家办公的职工:
企业要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情况4
自行居家隔离或者申请延期返岗的员工:
(1)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办公,正常发放工资。
(2)企业没有条件安排员工在家办公的,优先安排年休假,年休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年休假安排完了,想要继续延期返岗的,可采取的措施有:
A.协商一致待岗,并明确待岗期间的工资;
B.员工申请事假,事假期间无薪;
C.单位综合调剂使用2020年度内休息日,正常发放工资,在以后的休息日安排员工上班。
情况5
企业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的: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正常发薪,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放基本生活费。也就是说,单位安排员工停工待岗的,第一个月的工资仍然需要保障,正常支付;从第二个月开始,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
情况6
企业没有停工,但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与职工协商一致后降低薪酬: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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