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阿里女员工被酒后侵犯事件后,大多数网友还是保持同理心的,支持警方从快处理的姿态,也为女员工的勇敢点赞的。但,也有很多网友有点“吃血馒头”心态,从受害者的叙述和警方通报的“蛛丝马迹”里挖掘“质疑”,并“津津有味”地分析,指责女员工是因为“利益目的没有达到进行的报复行为”。我作为一名普通的男性职场人,为这些冷漠无情甚至幸灾乐祸的看客感到愤怒,为这位勇敢的女性和她的丈夫心痛。这就是女性被侵犯而忍气吞声的本质原因,主要是因为总有些人爱吃“血馒头”。
我们从以前的各种新闻、故事、小说、影视剧里都看到过这样悲惨的案例。一个女性被侵犯了,勇敢地反抗了,勇敢地报警了,恶人得到了惩罚,制止了恶人进一步伤害更多的女性。可是,勇敢的女性却忍受不了身边人和看客的嫌弃的目光,自己的家人嫌弃她的身子脏了,有的丈夫甚至恶狠狠地说“你当时为什么不一头撞死?”。旁边的看客更是指指点点、窃窃私语,甚至在茶余饭后,津津有味地谈论着她被凌辱的细节。有不少女性可以从恶人的魔爪中挣脱出来,却挣脱不了世俗的“大网”,受不了世人的白眼和议论,选择了自杀。
警方的通报已经很清楚了。阿里女员工没有被强奸,因为体检(法医判断标注这里不写了)没有证明被强奸。但为什么定性为强制猥亵呢?很多网友不理解。这是因为定罪从严的原则,两位人渣强奸未遂,但是强奸未遂比强制猥亵既遂要轻,定性强制猥亵既遂,一是基于事实,二是基于从重。
法律处理,是以事实为基本准绳的。警方的通报,通报的只是事实,只是对于定罪有依据的事实。其他的细节和道德方面的事情,不作为定罪依据,没有必要写那么清楚,当然,也可能是因为要保护受害者隐私而采取的取舍写法。这就给一些爱吃“血馒头”的看客提供了想象空间,想象的空间,想象的细节,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我们还是应该基于事实去判断,这就足够了,至于那么多“为什么”,那么多“疑点”,对于定罪没有意义。主要的依据,警方通报已经很清晰了。
一是阿里女员工不同意,违背了妇女意愿,这是大前提。
二是阿里的王某四次进入女员工的房间,从网上购买了安全套(只是没用上)。这就是事实。
三是客户张某进入女员工的房间,从家里带着安全套去的,走的时候遗漏在房间里,拿走了女员工的内裤。这就是事实。
四是王某、张某在审讯中承认了事实。这是最核心的要素。
至于女员工发帖声称的一些细节,比如,被强迫出差,被灌酒,同意王某进入她房间,第二天早晨打电话让张某去房间并给张某开了门,等等。如果换位思考,再加上当时的场景,警方会理解女员工的陈述。
一是强迫出差。疫情这么严重,让女员工出差,女员工不愿意,她理解是强迫出差也是可以理解的,再说这句话与本案无关。
二是被灌酒。了解山东酒文化的人就能理解了,山东人的劝酒文化那是“一绝”,言语中没有“灌”的表达,但各种“劝酒”技巧,足以让这位女性喝高了。饭局上还有一位当地的女性,从头到尾没有喝,这是符合山东酒文化特征的。女性上就酒桌,要么从头到尾不端杯,要么端杯就表示可以喝酒,只要端杯喝酒,别人就要“劝酒”。这就是山东酒文化的糟粕。但,这些事与定罪只有间接关系。
三是同意王某进入房间,就等于接受王某猥亵了?这是什么逻辑?女员工已经喝酒了,王某即使进了女性房间,也不代表女性愿意被他猥亵吧。
四是第二天早晨女员工给张某打电话,并给张某开门,就等于女员工让张某来上床的?这是什么逻辑?从常理分析,女员工早晨起来,还没有醒酒,脑子也是迷糊的,发现自己光着身子,怀疑自己被侵犯了。想到张某比较熟悉,找他来询问甚至是质问他。
五是27日晚喝酒时,女员工就被张某猥亵了,女员工第二天早晨还给张某打电话让他到房间来。这里面有一个逻辑顺序,女员工第二天醒来,自己光着身子、内裤没了、房间里还有安全套,怀疑自己被强奸了,于是报警,从监控录像里,才看到27日晚自己就被张某猥亵了。
六是女员工为什么退房了又报警了?换位思考一下,女员工一开始一定很气愤、很纠结,不敢报警,等退房了,越想越气愤,于是打电话给丈夫,在丈夫的鼓励下才选择了报警。
这件事情,警方通报虽然不够详实,留下了一些猜想空间,但是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事实已经认定,且取得了两位男性的口供。从证据链上已经证实了,至于对女性员工的种种猜想,有什么必要吗?我们应该保护女性,指责人渣,营造女性受侵犯之后敢于报警的良好环境,而不是追求“受害者完美”,受害者只要有一丝不完美,就要恶意揣测受害者的种种“不堪”。如此舆论环境,还有人敢站出来吗?
每一个身处酒局文化当中的人,从被强奸到从事强奸,乃至成为掮客并且乐在其中。从肉体被强奸到意志,从或被动中找寻宽慰与平衡。
阿里女员工肉体也许未被强奸(希望如此),但在这样的企业当中,她又是所谓酒局文化中被献祭品。
感谢她的闹食堂发传单,这为更多的女性职场人争取了平等,当然对于有些主动献祭的女子,也或许是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减少了竞争)[鄙视]
作为男性,说说感受。当初上班,参加聚会总TMD被灌酒,单位里面有些老同志还总称道“酒品即人品”,细说就是喝多了都难受,难受还能喝,这说明你能担事做人靠谱有担当[捂脸][捂脸][捂脸]有点意思吧,就这个逻辑。现在好了,早十年就没有什么单位的聚餐了,这种酒局就不存在了,挺好。后来的年轻同志也不买老同志的账,说不喝就不喝。索性后来大家都不劝酒了,公事不聚餐,私人聚会也清净多了。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DoDo生活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77dodo.com/aiwen/56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