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4段婚姻的住家保姆,51岁后才出村打工,14年来都在雇主家过年。她的2个同母异父女儿,都不愿承认和她的关系,只因她太任性,结过4次婚,都说自己没有问题。她卖掉家中老宅,企图在城里买房。
65岁的付女士是一名住家保姆,在外打工10多年。她几乎所有的时间,都是在雇主家度过,不仅放假很少回家,甚至过年都在雇主家度过。
10多年居无定所的打工生涯,让她饱受漂泊的痛苦,年过花甲,她想回老家,落叶归根,但辞工以后却找不到一个落脚之处。
付女士有两个女儿,她们的生活条件不错,都住在老家,但付女士却不敢去投靠,因为她们都不愿意管她。最终她只能住在弟弟工作的阁楼里。
弟弟是当地一个单位的门卫,平日里,弟弟和他的女儿和外甥,就蜗居在门卫室的简易阁楼上。
生活空间本来就很狭小,付女士的到来,让这一张小床更加不宽裕。
付女士口中虽然说不要女儿管,但话语中十分生气。
她的大女儿小林,在城中与丈夫开了一家消防器材店,生意还算红火,但小林看见母亲的到来,立马回避到2楼去,甚至否认母女关系。
面对岳母,大女婿张先生十分不耐烦,因为岳母隔三差五就会来吵闹。
付女士却说是,大女儿夫妇不愿意赡养自己。
在张先生看来,岳母身体好,打工也挣了点钱,还没有到他们管的时候。何况过去十几年,很多事都是他在帮衬,根本不像岳母指责那样不管不顾。
一年前,张先生在家的对面,为付女士租了一套两室房间,基本生活设施齐全,也方便他们探望。
然而付女士与大女儿相处不来,经常吵架,二话不说就要搬走。张先生怎么都挽留不来。
这套房子虽然是女婿找的,但租金却是付女士出的,女婿表面上没有嫌弃她,但不想生活在一起。
因为妻子和岳母的脾气都不好,总会为各种事情大吵大闹让张先生原本平静的生活和生意,都受到了负面影响。
原来,付女士在大女儿8岁的时候,就跟丈夫离婚了。母女俩长期没有共同生活,缺乏感情沟通,慢慢的,小矛盾也容易升级。
付女士生活任性,对待自己和家庭不负责任。女婿有心安排她的晚年生活,但她要么不见人影,要么挑三挑四,不听安排。
其实,她并不是没地方可住,在乡下有一套老宅。
和前夫离婚时,她争得老宅的底下一层。房中间的设施老旧,但空间宽裕,五脏俱全。重新装修一下,晚年居住起来会十分舒适。
但她不愿意住,还变卖了。
10多年打工生活,让付女士适应了城市的节奏。她不想一个人住在空荡荡的房间里,远离亲朋,再加上楼上还住着她的前夫,所以想卖房去城市安家。
这一想法,遭到大女婿的反对。他想到当地安土重迁,岳母以后养病和百年后事,都依靠老宅,更何况城市房价远高于农村,即使卖掉老宅,也很难在城市安家。
付女士这么做,其实是为了和女儿斗气。想要呼唤女儿的亲亲。
她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换不回亲情,只能以金钱傍生。
付女士一生中有过4段婚姻,最后都以离婚收场。
她22岁嫁给第一任丈夫,也就是大女儿的父亲。婚后10年,双方没有感情,就协议离婚了。
两年后经人接受,她与小女儿父亲结婚,婚后发现对方不勤快,短短5年又离婚了。
之后第3段婚姻只持续了3年,丈夫就病逝。
她的第4段婚姻发生在42岁,10年相处,到头来发现是一场利用的骗局,离婚官司一打就是好几年。
在51岁前,付女士从未出村打过工。与最后一任丈夫离婚后,她擦过皮鞋,卖过废品,做过家政中介,帮人介绍保姆,最后自己还当了保姆。
她经常想到女儿,想到泪流满面。大女儿如今逃避的态度,让她耿耿于怀。
她一生跌跌宕宕,两个女儿不但不赡养她,还不体谅她的辛苦。
30岁的小女儿小秦,与丈夫在城中的另一头,开有一家二手车店。
付女士和小女儿不是关系不和,而是她对小女婿郝先生有所不满。
郝先生与小秦结婚前有过一段婚史,付女士极力反对这段婚姻。这样,他们之间的相处就很不愉快。
为了不让小女儿难做,付女士没有接受她的过年邀请。
尽管小秦对自己的婚姻基本满意,但付女士经常替她难受。
因为小秦在婚姻中没有经济权力,也就没有话语权,付女士每次见到她,都会指责她的婚姻。也就造成了母女关系更加疏远的。
付女士强迫小女儿与她断绝母女关系,因为小女儿年纪较小,在家没有经济权,希望把老宅交给大女儿继承,让她来给自己养老。
但两个女儿都没有理解她的用心,大女儿认为母亲心疼妹妹,不让妹妹承担赡养义务,小女儿则认为母亲更偏袒姐姐,根本没把她当女儿看。
付女士多年独自生活,凡事喜欢自己拿主意,个性说一不二,在房产和赡养问题上,没有和女儿好好商量,但是女儿们都对她有误会。
对小女儿来说,母亲在她心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可是想起年幼父母离异,母亲远走他乡,父亲一个人将她拉扯长大,她泣不成声。
婚姻不幸,付女士有着一大部分的原因,只会向小女儿哭诉和指责,从未体验孩子的心情。
付女士和第4任丈夫起诉离婚,离婚官司一打就是8年,基本上都是大女婿张先生在跑前跑后,最终分得一层房产。
而她不但不感谢,反而处处责怪大女儿大女婿不努力。
大女儿小林还被母亲责备,不亲近同父同母异父的妹妹。小林比小秦大十多岁,先一步成家立业,那时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还要侍奉公婆和亲爹后娘,根本做不到母亲的要求。
但其实小林一直藏起写给母亲的信,没有寄出去,文字里都流露出思念与渴望。
付女士终其一生,寻找一段稳定的感情,来来回回,离了又结,结了又离,到头来时间过去,人也老了。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她也不愿意选择结束。
最终,她拒绝了小女儿的帮忙,在城市里租下一个房子住。
大女儿也表示,如果将来母亲行动不便,她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付女士大半辈子结了4次婚,都没找到可靠的人,还没有处理好两个同母异父的女儿关系。
她嘴上虽然指责孩子们不赡养,但其实渴望着和她们打开心结,然而她忽略了这个家的特殊。
女儿年幼,她却执意离婚,婚姻草率,性格执拗。
分开多年回来,她又执意要一份浓烈的亲情。这个要求对女儿来说,既勉强又为难。
但她并不是狠心冷血的母亲,离婚后也极力给予两个女儿关爱。她不管在婚姻中经历过什么事,渴望亲情的心情始终在。
女儿可以多些谅解与包容,既然同为母,大家都可以换位思考,将心比心。
,我来回答!
“我是一个住家保姆,离婚了,想带3岁的孩子住在雇主家,可以吗?”原则上不可以,雇主之所以要雇保姆,就是要减轻自己的体力劳动和家务劳动,减轻带孩子的压力;减轻照顾老人的压力;而你带上孩子,肯定会影响做保姆的正常工作。情理上更不可以,雇主要雇的是保姆,而不是带孩子的保姆。
如果你确实需要带上3岁的孩子当保姆,只有二种情况可以带上。
第一,你照顾的是单身老人,最好是进入耆耆之年的老人。这样的情况家里简单,你在护理好老人的前提下,适当照顾一下孩子也可以。不过事先要跟老人的儿女沟通,阐明你的具体情况,让他们理解你的处境。但有一点,工资要比你一个人当住家保姆低,假如普遍是六千,那你就四千吧!带上孩子,雇主要给你们两个人吃的住的,这个费用必须除去。
第二,给丁克的家庭当保姆,由于他们没有孩子。你带上孩子的话,没有孩子之间争吵,争玩争吃的情况出现,而且他们没有孩子,可能也会喜欢你的孩子,然后就是因为没有孩子,家里相对有比较宽松的环境可以容纳你们母子俩。但是前提一个,工资也要比别人少,至于工资开多少,看你们怎么磨合。
总之,带孩子到雇主家当保姆,这种情况极少极少。但不是无,也有。我的舅妈雇一位日工当保姆,有时候因她的儿媳晚上不能回家陪她,就让保姆带上孩子一起来,星期天也让保姆带上孩子来,有时还来了两三个,舅妈还拿钱给孩子们。不是每位保姆都能遇上这样的雇主,但也看你们的缘份。
所有的人都懂得一个道理,遇到问题,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找到合适的雇主,提出合理的工资。茫茫人海中,一定会找到既能赚钱又能带上孩子的雇主,祝你顺顺利利,心想事成!
文章中的插图,是在网络上选取的,如有打扰,请见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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