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土地经营权入股是指依法将可流动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
- 2019年,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可见,多部门联合发文代表这种土地经营权入股模式举世瞩目,值得探索。
其实早在2017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明确了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相关事宜,我国农村土地改革进一步深化。
一、我们要先搞懂:什么是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
我们经常听到的“三权”,就是指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办权和经营权。
三权分置并行,对于能够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在目前的这种框架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所有,农户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又派生了经营权,三者形成了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
二、接下来说说:土地经营权入股要如何来实现?
对于农户而言,只要具有入股资格的主体递交相关的材料即可实现土地经营权入股哦,一般包括如下的材料:
1、土地流转申请书。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材料。
3、土地情况介绍书,包括土地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利用现状、预期价格、流转方式、流转用途等内容。
4、土地流转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还需要有三分之二成员或村民签署同意流转土地的书面证明。
6、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很多村民都不懂,如何来防控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呢?
其实,如果按照目前的指导意见,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入股风险防范制度。
目前政策更加偏向于鼓励“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就是要让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在土地经营权入股中有稳定的收益。
有业内人士建议村民委员会或集体经济组织做好书面备案,对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承包地进行监督。
- 主要方向是探索“优先股”,让农民让度经营决策权同时享受优先分红权。
- 探索先租后股,让农民先租出土地,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稳定的良好经济效益之后再入股。
另外,还要探索“入股履约保证保险”等多种土地经营权的入股风险,保障让农民有保底收益和土地经营的回购权。
四、最后说说:土地经营权入股都能带来哪些好处?
其实,土地经营权入股最有效的好处,也可以说是出发点,那就是作用于脱贫攻坚。
- 一般在贫困地区可以引导农民把土地经营权入股到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既可以结合扶贫基金来发展农村农业产业化,还能帮助部分农民就地就业,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带动农业产业化。
1、从微观上来说,让农民做土地的股东,于公共利益而言,通过规模化生产提升农村土地的配置和利用效率。
- 如果是对于农民的私人利益来说,就是可以像投资者一样做股东,让农民和城里人一样能获得财产性收入,这是一件两全其美的好事。
2、从宏观上看,通过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促进土地的不断流转,避免土地闲置,激发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比如种植养殖等产生效益和收入等。
总之,土地经营权入股是国家鼓励的一种农村改革措施,主要就是帮助贫困地区的农民能够脱贫致富,目前也是逐渐在试点和探索中,还需要不断的完善,这就是我的观点,谢谢。
土地经营权入股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农民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股份投资入股到公司里,以公司化的方式对土地进行规模化的管理和运作,这样做的目的是可以最大化的发挥土地的增值效益,而不是农民辛辛苦苦种一年的地获得的效益,土地经营权入股之后农民的收益会有所提高。
土地经营权入股能给农民带来这些好处:
1.依法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地的权能
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落实“三权分置”,严守政策底线。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依法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地的各项权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
2.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入股风险防范制度。鼓励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让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在土地经营权入股中有稳定收益。
3.引导贫困地区土地经营权入股专业合作社
鼓励地方创新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实现形式,以列举法指明了创新方式,如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直接对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还可以先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再由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土地经营权出资设立(入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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