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如果与老板无法协商的,需要根据劳动者与老板的企业或者老板个人之间存在的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
一是劳动者与工地老板的企业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建议劳动者在收集好劳动合同、入职登记、微(短)信聊天记录、拖欠工资相关证明以及工作牌(证、服)、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劳动者与老板的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后,先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责令老板的企业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老板的企业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上述措施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权,如果老板的企业对该处理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该处理决定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者也可以在收集好上述证据后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老板的企业支付工资,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二是劳动者和老板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合同关系。老板未按双方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属于违反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应当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建议劳动者在收集好劳务合同、通话录音、聊天记录、工资转账记录等能够证明与老板个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以及其拖欠具体劳务报酬数额的证据后,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老板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
劳动仲裁裁决或者法院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老板或者老板的企业未在生效裁决或者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支付工资等相关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者如果经济困难,可以携带本案的相关材料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免费为劳动者指派律师,在分析清楚本案的法律关系后,免费为劳动者代理相关的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能让申请强制执行等法律事务。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前述所言及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后者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
《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这个问领看起简单答起来也不容易。工地老板欠的钱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要回来,各和妙招都用了,结果是一场空,提到这事都老火了。事情还得从开头说起。
2015年我们跟个小老板2个人做一年除了开支借支,生活算帐后还有近4万元的工资今天还没有给。
这个小老板了和我们都是同一个院子,隔壁邻居,又是同姓同辈分,整个院子只有3个大家庭,整个院子都是同姓同辈,平时长辈都是伯伯婶婶叔娘,下辈都是哥哥姐姐嫂嫂弟弟妹妹称呼,我们的院子从来不叫别人的姓名。里里外外大小事情都是一团转。至今也是这个样没有改变,因为这样才给他打工制木2个人干一年,在做的中途知道别人说这个人不要脸,不爱给钱,想到的是一个院子,并且是邻居该我们的总不会不给巴,从心里就放心这个小老板。春节期间找他要钱,说今年亏本了,再该一年来年给我们钱,也答应。一年结束了要钱时间到了就不认帐了,开始说我们是共同签约做的,质量不过关老板没给他钱,但是我们没有签任何合同。后面又说工资我们是领完的,糊言非语说些七的八的就不想给钱,说到人志意尽也不给,托他相好的去劝他,结果诚认该我们的钱,就在这个时候,当着他相好的从新出个欠条。
每次去找他要钱就带作欠条,可是仍然不给,叫我们去申诉他。没办法之下起诉告了他,法庭裁决了该给我们的工资,并且还要拿次纳金也同意了:就是不给钱,要求执行厅判断,强制执行,也执行了仍然不给,关也关几次了一文不拨。
现在还挺硬的说:说我儿子通过XXX拿1万多块钱弄在质检局上班,随便怎么做都不会给我们的那么4万块钱,听到这些话当时很想一刀杀死他不要钱了,上面的法律是真的。到下面又能怎样?我们的工资一幌就是6年了。也该给的了。
农民工的血汗钱说不要吗,是帮别人做一年,一句好话没有,要又难,做工人是肯定丢不下去的世上有句话传到儿子儿孙要这笔钱的希望律师们看见了帮帮我,我为难,我要我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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