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最红的两位影后应该就是阮玲玉和胡蝶了。只不过虽然在当时两人都红遍了整个上海滩,可是最终两人的结局却是截然不同。一个年仅二十五岁,就留下“人言可畏”四个字,然后吞服安眠药香消玉殒了;一个享年81岁,直到1989年才在加拿大去世。
然而她们的命运之所以会有如此大的差别,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爱情,因为她们所选的托爱之人。
1934年,阮玲玉先后被“泼皮无赖”一般的张达民和“花心大萝卜”的有妇之夫唐季珊玩弄感情之后,又在出演电影《新女性》时与导演蔡楚生的关系慢慢走近。
只不过阮玲玉的运气实在是有些背,再加上初二就退学的她,看人的眼光也实在是有问题,没想到这个蔡楚生竟然又是个有家室的有妇之夫。而且更加可气的是,当所有的舆论都攻向阮玲玉的时候,蔡楚生因为顾忌自己的家庭与名誉,不但没有选择跟阮玲玉一起面对,甚至都没有帮阮玲玉做出丝毫辩解。
1935年3月8日,阮玲玉在求助无门的无奈之下,实在是不堪众多民众与八卦小报的舆论侮辱,留下两封控诉张达民、唐季珊的遗书和“人言可畏”四个字,然后在上海新闸路沁园村的住宅里,服下3瓶30粒安眠药自杀身亡。
然而,相比起阮玲玉的不幸,同在一个公司的胡蝶在感情这条路上可就要幸运多了。
1929年,21岁的胡蝶已经出道4年,她跟圈内男友林雪怀正值矛盾最深之时,偶然的一次机会,她在一个私人舞会上经由堂妹胡珊介绍,认识了做茶叶生意的老板潘有声。两人自那次舞会认识后,又经过几次接触和了解,彼此逐渐地在心里萌生出了浓浓的爱意。
只不过当时的潘有声也已经有妻室,可是他比起阮玲玉那位始乱终弃的唐季珊要专情得多,比起懦弱的蔡楚生也要果敢得多。他为了胡蝶,非常坚决而快速跟原配妻子做了了结,然后一心一意地跟胡蝶走到一起。
1935年11月23日,胡蝶和潘有声经过6年马拉松式的恋爱,在上海九江路的圣三一教堂里举办了婚礼。
之后,就算是胡蝶被国民政府军统局局长——戴笠霸占了长达三年之久,潘有声仍然对她不离不弃。甚至对于那三年的分别,潘有声都从来不曾多问一句,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经过了“戴笠霸占事件”,胡蝶和潘有声心智变得更为成熟,也更懂得关爱对方。1946看,他们在戴笠出事后,很快从上海搬到了香港。
潘有声到了香港之后,在胡蝶的资助下,凭着自己多年的生意经验,在生意场上如鱼得水,夫妻两人生活越过越好。他们这一对经过大风大浪的夫妻,直到六年后潘有声因病去世,一直都感情特别融洽,从未因任何小事而发生过争吵。
事实上被戴笠霸占的三年,胡蝶所遭受的侮辱绝对不比阮玲玉当年的“人言可畏”要小。如果没有潘有声的不离不弃和那种宽容、大度,在那样一个年代,胡蝶的结局也许比起阮玲玉来还要凄惨许多。
所以,究其“一个因爱善终、一个为爱而死”的原因,除了胡蝶和阮玲玉各自的运气不同之外,主要还是她们看人的眼光差异。
幼年就开始接受文化教育,16岁考入中国第一所电影演员训练学校——中华电影学校的胡蝶,比起年幼时在别人家里做女佣,初二就退学混社会的阮玲玉,看人的深度自然是完全不一样。
不得不说,“男怕入错行,女怕找错郎”,这句俗话真的是至理名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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