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站在台前最显眼的是两个产业:终端硬件生产与互联网服务。这两样东西,如今的日本一个都没捞着,是有原因的。
首先,终端硬件生产领域,目前最有存在感的就是水果牌手机了。在互联网时代早期,硬件领域其实是有日本的身影的。新闻里说,世界上第一台笔记本电脑是日本东芝生产的,其“卫星”系列产品一度风靡全球。
后来,索尼生产的笔记本电脑也随着索尼影业发行的大片风靡世界。甚至早期时代,夏普、东芝、松下、索尼等日本品牌的手机,都是很流行的。那么,为什么如今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日本厂家的身影就基本消失了呢?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标志性产品就是水果手机。苹果公司基本上以一己之力颠覆了诺基亚对手机市场的霸主地位。而我国的东南宝岛地区也在这个时代强势崛起,曾经的HTC就是安卓阵营的扛把子。
而韩国则是移动互联网时代杀出的一匹黑马。韩国自70年代投身半导体事业,依靠自身努力和所谓的逆周期扩张,拿下了DRAM芯片产业的世界第一宝座。三星在芯片和屏幕领域更是做到了世界瞩目的地位。
芯片领域,日本确实是被美帝给打趴下了。1980年代,惠普公司曾经表示,日本同行生产的芯片,无论在技术水平还是成本方面,都不亚于美国巨头了。于是,美国动用强制力打掉了日本芯片产业。
当时的故事原理也很简单。日本经济严重依赖出口,尤其是美国市场。日本最大的出口产品是汽车,而汽车至今为止仍然是人类社会产值最高的行业。因此,美国威胁要对日本关闭市场,日本权衡利弊,只能主动让出芯片产业,不仅仅主动限制日本芯片对美国出口,还把日本国内芯片市场让出一部分给美国企业。
这样一来,在整个移动互联网硬件产业链上,日本就被美国打开了一个大缺口。而日本老牌电子企业,如东芝、三洋、夏普、索尼、松下等,都在消费电子产品领域越来越缺乏创新,导致竞争力直线下降。于是,除了索尼摄像头CMOS传感器以外,日本基本上拿不出像样的硬件产品了。
说到互联网服务领域,日本就更加没有存在感了。全球排名前十的互联网企业,全部被中美两国承包了。这方面日本有两大天然劣势。
第一,起步晚了。当然,全世界在美国面前,都可以说起步晚了。互联网本身就是美国发明的,它原本就是美军开发的通讯系统,没想到最后做成了今天的规模。
互联网产业有几个实体产业所无法比拟的新特点:一是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快;二是产品分发的成本几乎为零;三是赢家通吃的效应极为明显。
因此,起步越早的互联网产品,越有机会被更多的人接受。一旦某个产品形成了巨大的用户量之后,后起之秀除非存在代差级别的创新优势,否则难以撼动先发产品的绝对优势。这一点,全世界的起步都慢了,所以美国就垄断了互联网服务产业。
第二大天然劣势,就是日本的规模太小。其实日本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人口数量,在世界上都是绝对的大国存在了。但是,互联网服务领域,没有十亿级别的人口,都算不上规模大。
美国本土就有三亿多人口的内部大市场。无论是亚马逊还是谷歌,亦或是脸书还有苹果音乐,在美国本土做成了之后,可以直接打开欧洲超过7亿人口的大市场。毕竟,借助英语的世界通用语言地位,美国的互联网产品就是有优势。
日本才1.2亿人口,在互联网产业面前,根本无法做出能够抗衡十亿级用户的产品。况且日本人的英语水平也没有多好,日本更加不可能专心开发纯英文的互联网服务产品。同样的道理适用于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洲强国。
我们就是完全与他们相反的例子。依靠本土十四亿人口的超大内部市场,我们搞个局域网都能玩成世界级别的互联网顶级产品。更何况我们的互联网服务还能走向世界,这种规模优势是日本无法想象的。
因此,未来的世界,还是需要规模的竞争。日本在这方面优势实在不足,那么在互联网领域缺乏存在感,也就不足为怪了。
在全球互联网时代,只有中美两强称霸,不单止见不到日本企业的身影,连欧洲企业也看不到,更不用说发展中国家了,所以日本并不是特例。
了为何会产生中美独霸的局面呢?这要从互联网企业的特点来分析。
一是互联网企业起步阶段投入大,回报低,甚至长期处于亏损状况,而这一阶段基本将发展中国家、中小型发达国家排除在外。
正因为互联网企业起步时非常烧钱,这决定了他们只能诞生在资本非常雄厚的国家,这样的国家并不很多,基本上GDP排名前十名就差不多了,这就包括了中美、日本、英法德等国家。
二是经济发达,互联网硬件设施完善,上网人数多。
互联网企业是有一定门槛的,比如通讯设施完盖,上网率高,电脑或手机普及率高等等,在这样的环境中,这个国家的上网人数众多,那么互联网企业的潜在客户群就大,未来发展潜力就大。
而这个条件就将印度等国排除在外,在二十年前,印度的网络设施太差,上网人数少,所以即使印度人口庞大,也难以发展互联网企业。
三是互联网企业在体量大、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中更容易生存和发展壮大。
除了硬件设施,国家的体量也决定了这个国家互联网企业的前景。人口基数大,上网人数多的国家,他们的互联网企业的规模就大,竞争力也强,而像英法德甚至日本等国家的人口规模相对较小,在与中美互联网企业竞争时就处于弱势地位。
当年的欧洲不是没有互联网企业,但因为各国语言并不统一,而国家人口数量少,导致欧洲的互联网企业规模都小,没法做大做强,在与美国互联网企业竞争中倒下。
日本也有互联网企业,除人口规模不够大之外,日本的保守也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导致日本互联网企业很难扩大用户和规模,在全球化竞争中倒下。
综上所述,只有中美符合上述几种条件:一、资本雄厚;二、经济发达、硬件设施完备;三:国家体量巨大,互联网企业前景广阔。所以中美互联网企业存活了下来并称霸全球,而不论是日本还是英法德,都无法全部达到上述条件,所以这些国家的互联网企业在全球竞争中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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