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发展速度日趋迅速,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也在不断的发展之中。但不可否认的是,农村相对于城市,还是存在很多滞后的因素。
一、农村早婚问题的现状:
根据乡政府提供的资料,共发现2009年1月初–2011年12月底农村早婚1490对,同期全乡合法结婚6900对,早婚比例占21.6%。根据调查情况分析,由于早婚问题难以认定,加之多数乡村对这样的调查存有思想顾虑,因此,调查所得数据是很保守的。但是,仅对调查到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就可以看出,早婚现象具有四个明显特点。
一是,早婚现象呈现上升趋势。调查数据显示,我乡2010年共有早婚470对,2011年猛增至717对,如果按照这个速度发展,估计2012到年底会远远超出之前任何一年的总数。
二是,早婚现象已被多数群众认可。我们在走访座谈中看到,不少群众对青年早婚并不感到惊异,在走访的以及参与填写调查问卷的200名群众中,有138人认可早婚,占被调查人数的69%,其中96名老年群众,更是片面的认为,让孩子早一点结婚并无大碍,虽然不符合《婚姻法》规定,但算不上什么大事。
三是,早婚现象对控制人口的危害已经凸显。由于早婚青年尽管在事实上已经结婚,但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从法律意义上说不是夫妻,所以各乡村对这部分人员基本上都没按已婚上报,这些人也就很自然的被排斥在季度普查范围之外,以致他们的早孕早育问题很难及时发现,更谈不上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这就给控制人口目标造成了严峻挑战。
四是,早婚具有明显 “四多四少” 的特点。即在早婚总人数中:男性居多,女性较少;一方早婚的多,双方早婚的少;与法定年龄比较,相差一岁以内的多,相差一岁以上的少;外出务工的多,在家谋业的少。调查显示,1490对早婚青年中,男方早婚的1387对,所占比例为93.1%,女方早婚的103对,所占比例为6.9%;男女双方均为早婚的67对,所占比例为4.8%;年龄差一岁以内的占71.3%,年龄差一岁以上的占28.7%;外出的占88.4%,在家的占11.6%。
二、早婚现象日趋严重的原因:
通过对调研数据的全面分析和个例的认真解剖,不难看出,导致早婚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几千年来传统观念的影响,也有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因素。从本乡情况看,主要原因有以下四点。
一是,人口流动频繁为早婚提供了客观条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外出务工和异地创业已成为时代潮流,其中青年人占绝大多数。我乡经济尚不发达,一些在校生特别是那些学习成绩居下的学生,往往由于学成无望或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这些青年男女过早地从走进社会,枯燥的田园生活使他们的内心极度空虚,多数人都向往外面的精彩世界。而外出后不仅会接受更多的新观念,而且会接触更多的同龄人,结识更多的新朋友,在这种客观环境和思想意识的共同作用下,远离家乡的青年男女,感情发生碰撞,日久生情,进而出现早恋早婚。
二是,素质教育不到位给早婚留下思想空间。近几年来,虽然国家一再强调素质教育,但多数学校仍然以升学率为主要追求目标。由于青少年缺乏必要的社会知识、法律知识和和自我约束能力,在过早的走向社会后,对许多现实问题似懂非懂却又自以为是。他们思想开放却又不知道婚姻的真谛,致使不少人盲目的非法同居,以致未婚先孕;他们向往婚姻自由却又不懂家长参谋作用的重要,往往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定终身。
三是,家长思想错位为早婚大开方便之门。一些家长受几千年封建思想的桎梏,“早结婚,早生子,早省心,早享福”的观念根深蒂固。孩子只要初中毕业没有到更高的学校深造,家长就会千方百计地为孩子物色对象。孩子定亲后,男方不但要拿出4万元左右的定金,而且春节、中秋等节日都要为女方送上几百元以上的礼物,并且如果婚事不成,这些礼金很难如数追回。因此,一旦定亲后,男方家长都希望孩子尽快结婚,一方面减轻经济压力,一方面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时间长了孩子的恋爱关系出现变故。在调查的100名群众中,有83名群众督促孩子早婚就是基于以上原因。
四是,管理缺失为早婚提供了蔓延的土壤。从实际情况看,对早婚的治理不仅缺少必要的措施,并且一些基层干部也缺乏应有的责任心。不少村干部对待早婚早育睁一眼、闭一眼,不加以制止。从婚姻管理部门看,尽管他们做了不少工作,但对新《婚姻法》的宣传力度仍然不够,造成农村群众对有关法律了解不够深入。从法律层面上看,在《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只对合法结婚年龄有明确规定,却没有“早婚”这一法律术语,更没有对早婚的处罚规定,致使计生部门的管理只限于早育而无法治理早婚。
三、早婚现象的危害:
早婚势必会给婚后的生活带来危害和影响,经过我个人细致分析,主要应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缩短了人口世代更替的间隔。“早婚”必将加快人口增长速度,缩短了人口增长周期。按照一般规律,晚婚每百年出生四代人,而早婚每百年可能出生五代至六代,甚至七代人,这就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根据调查数据估算,我乡近两年来因为早婚而生育的第一个孩子,漏报应该在450人以上,给计生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特别对于人口数量本来就饱和的我国来说,这是不容乐观的。
二是,影响人口素质的提高。青少年时期,也是身体生长、发育的重要时期,特别是骨骼,要到23至25岁才能完全钙化。如果在这之前怀孕,母体和胎儿的同时需求势必造成胎儿同处在发育中的母体争夺营养的情况,使母婴双方都不能健康生长。
三是,影响早婚青年自身的发展。青少年时期是精力最旺盛、记忆力最强的时期,也是长知识、学技术的黄金时代,如果过早的结婚、生育,就会将青春和时间全部浪费在男欢女爱和养儿育女上,影响工作和学习,这不仅是对自己,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四是,容易引发社会问题。早婚青年由于生活经验不足,难以妥善处理和安排家庭生活,也不能很好的哺育和教养孩子,往往影响夫妻感情,甚至造成“离异”。由于早婚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因此,早婚关系出现裂痕时,常伴随产生“感情纠葛”、“财产分割”、“彩礼退赔”等一系列民事纠纷,直接影响人际关系及社会和谐。
为什么有的农村会形成早婚早育的习俗?大家怎么看待这种习俗?
一个很深刻的社会农村问题,题主在问题中叙述的想象在农村似乎早已经司空见惯了,屡见不鲜。
从我一个农村人的角度来看,我认为一下原因造成了上述问题中的想象。
第一种,农村教育的落后,很多数乃至于普遍大多数的农村男女过早的辍学回家。家里人对于辍学在家的男女,其实都很无奈,也没有很好的办法,更不能为他们以后得出路寻找一个办法,
每天在家里看着无所事事的孩子,家长心里也都是各种苦恼。外出打工有不放心孩子一个人出远门,学技术大多数孩子有没有那个耐心。家长也怕孩子在家四处玩闹出现什么乱子,于是乎相亲订婚结婚仿佛就成了,辍学男女唯一的出路。
第二种,农村高价彩礼的普遍性。现如今农村的高价彩礼,让人叹为观止,25万到30万起步的价格让人触目惊心。也就造就了大多数的农村父母的恐惧心理。害怕彩礼会一年比一年水涨船高,于是就在孩子不上学后,马不停蹄的安排孩子结婚。
农村彩礼的水涨船高确实一般的农村家庭,对于仅仅依靠打工的两口子是真的很难承担的了。记得我那个时候,从订婚到结婚用了一万块钱都不到,转眼不过才8年的光阴翻倍了几十多倍,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数字,有人多么吓人。
第三种,年轻男女的感情认知问题。这是一个很可怕的问题。年轻的他们很轻易的把感情,把婚姻当成是一种儿戏。
这是一种很不好的社会现象,年轻的他们过早的进入婚姻生活,他们根本就不能明白感情的真谛和婚姻生活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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