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敬之
弘时之死,是有争议的,究竟是被雍正处死,还是抑郁而终,各说纷纭。
参与编修《清史稿》的唐邦治,首先提出雍正杀子说:“皇三子弘时……雍正五年丁未八月初六日深刻,以年少放纵,行事不谨,削宗籍死,年二十四岁。”弘时被除宗、处死。雍正“十三年十月高宗即位,追复宗籍”。
但是,《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二十六辑,却记载庄亲王允禄等遵乾隆旨意,为弘时之死做说明:“雍正四年二月十八日奉旨:弘时为人,断不可留于宫庭,是以令为允禩之子。今允禩缘罪撤出黄带,玉牒内已除其名,弘时岂可不撤黄带。著即撤其黄带,交与允裪,令其约束养赡。臣等查三阿哥从前原因阿其那获罪株连,于本身获罪撤去黄带者不同。”
弘时于雍正四年二月,被雍正逐出紫禁城,过继给允禩为子。应该是在雍正同允禩矛盾激化时,弘时站到了皇父的对立面,因而激怒雍正与其断绝父子之情,将他送给政敌做儿子。这也是雍正一大绝情。
雍正四年二月,被授为民王的允禩,遭革爵除宗,改名阿其那,作为其继子的弘时,不再是三阿哥,也会连带被除宗。七个月后,允禩死于非命,然弘时却在允裪的约束和赡养下,活到了第二年八月。雍正大权在握,且早将弘历秘密建储,再没有必要处死与允禩有联系、同弘历有争储的弘时。
毕竟他们是父子。雍正子嗣存活不多,且在潜邸时,雍正很看着弘时,曾对四川总督年羹尧没有对弘时大婚祝贺之举,还特地去信痛斥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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