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没有保护司机的权益
滴滴在国内是始于2012年,在北京中关村诞生,9月9日正式在北京上线。那个时候滴滴也是刚刚起步,还没有开始大量融资和疯狂补贴,事实上,滴滴打车在成立不满3年之时,就已累计融资8.18亿美金(约51亿元),并在当时号称拥有1.5亿用户。
其实是从2014年吧,滴滴开始了疯狂的补贴大战,没办法,小编在这里只想说句,有钱就是任性,虽让人家前期融资,获得那么多钱呢!由于滴滴等所涉足的是出行领域,首先需要积累大量符合条件的司机和车辆。因此,出租车成为滴滴等各类打车软件争相示好的重要资源。滴滴也是在短期凭借着大量的砸钱补贴,为自己积累了很多用户。
但到了中后期,滴滴等平台鼓励私家车和司机“挂靠”到租车等公司,最后,变成私家车主以营利为目的,开着自己的私家车为用户提供运输服务。
此外,为了打消私家车的违法顾虑,包括滴滴在内的等众多打车平台还承诺给私家车“报销”非法营运被查处后的罚款。显然,快车、专车业务明显违反行政法规《道路运输条例》有关“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之规定,涉嫌“无证经营”。
因为从业务模式来看,在中后期,滴滴已经变为实际运输服务的组织者,并成为“非法营运服务”的教唆者和受益者,因为在专车、快车的每单运费中,滴滴会收取20-26%不等的费用,实现营利。
但是滴滴应该没有想到,后期会给自己带来那么大的麻烦,随着私家车的加入,很多安全问题开始出现。
2016年5月3日凌晨,南山公安分局高新派出所接到事主报警,称其妻子钟某(24岁)5月2日晚在南山高新区搭乘一辆网约车(后经核实车牌为假冒车牌)到宝安沙井。22时15分,再次打电话联系其妻子时,手机已关机,无法取得联系。
接报后,南山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侦查,于5月3日中午,在宝安区发现涉案车辆,之后在宝安区一出租屋内抓获嫌疑人潘某(24岁)。经审讯,嫌疑人潘某交代其于5月2日21时许在其某快车平台上接到钟某后,将其车辆开至某偏僻路段,持刀逼迫钟某交出身上财物,之后将钟某杀害(尸体已找到)。
随后,5月3日晚上10点半,滴滴出行发布公告称:目前初步核实,案发时,该乘客乘坐的是我们平台上的顺风车,我们发现,嫌疑人潘某是用其真实的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车牌号为粤B6S8N3)在顺风车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但案发车辆的牌照(粤C2S8N3)系潘某临时伪造。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起有关网约车引发安全保障问题的报道,从“强奸女乘客”到“意外遭遇车祸”,从“半路赶下车”再到“变态自慰男”,伴随网约车车主群体规模的极速膨胀,各种乘车安全隐患及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越来越多的安全问题开始出现,国家和各地也开始加大治理和监管网约车,2016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继出台和发布。
出行打车,这是人们日常出行中的刚性需求,但是如何才能符合法规要求,做到让用户少一些抱怨,才是平台更应该做的。显然滴滴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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