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遭暴打言过其实难置信
常仁尧说,因不守纪律,张老师叫他到讲台扒在墙上,用脚踹他的头。这不可能是真的。
1.看常仁尧现在的个头,他初二时应有一米多高,要踹他的头必须高抬腿。张老师个儿矮,又没练过武功,怎么会费那么大劲去踹头呢?
2.常仁尧扒在墙上,头必然靠近砖墙,被踹上必然撞到墙上,那不是要
撞个头破血流吗?可常仁尧和他父亲都没提到伤情。
3.再说,张老师用脚踹头,如果失误,很可能弄个趾断骨折。他会冒这样危险去打学生吗?
4.常父说,张老师每隔一个多月就要打常仁尧一次,打得他很疲惫。这说明常父知道儿子挨打。如果真有那么频繁凶狠,他作为一个村长,有一定的文化和权势,为什不向育局投诉?如真是体罚过度,教育局接到投诉,核实后老师定会受到处罚,严重的会开除公职。张老师无权无势,真对常仁尧施暴,常家会善罢甘休?
5.如果真如常仁尧所说打得那么凶狠,常仁尧身上应该留有伤痕,医院有治疗记录,教育局有投诉记载,可这些实物一样也没有,遭暴打之说缺少事实支撑。
6.常仁尧和常父的一面之词不足为信。据媒体讲有几个常的同学说张老师打过常仁尧,可他们讲的并不具体,与常讲的出入很大,其真实性很成问题。
7.常仁尧曾写忏悔信,常父准备负荆请罪。常仁尧打老师已受到了法律制裁,可以说他不欠谁的。如果张老师真的狠揍过他,应该是张老师欠常仁尧。哪有债主向欠债人悔过请罪的道理?常家的这拨操作恰好说明常家冤枉了张老师,心中有愧,想用请罪来自我救赎,求得心灵的慰籍。
8.20年前,相关法律落实不到位,教育理念不够先进,教育方法不够科学,升学竞争激烈,家长允许乃至要求老师严管学生,个别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时或有之。常仁尧可能被老师打过。因上课睡觉,罚他站讲台,拍他的头让他清醒,这样的情节可能存在,但用脚踹头过于离奇,难以置信。
9.有人说,张老师被常仁尧殴打时说过“对不起”,表明他曾经打过常。其实这未必是张的真心话。面对一个牛高马大的赳赳武夫,凶狠的几巴掌两拳头,为避免遭到更重的伤害,一个矮小的老头,只能告饶。他不是当年的地下革命者,打他的也不是日本鬼子或国民党特务,不能要求他头可断血可流,决不屈服昂着头,硬怼到底。正如前述,他有可体罚过常仁尧,但未必有那么严重。常仁尧当时好像也只说“记得当年打我不?”并未详细指控踹头之类。张老师在被突然暴打之后未必听清常仁尧说些什么,只能估摸做了什么错事,所以含糊地表示歉意说“对不起”。所以,张在暴力威胁下说的话,不能信以为真。而且,常仁尧在法庭上也未以此为据来证明张老师确实打了他。刑讯逼供获得证据,法庭和公众都不会采信。
10.常案一审宣判后,常父和常妻都气势汹汹地说,一定要起诉曾经暴打常仁尧的张老师。受伤害走司法途讨公道,这是正确的选择。可是,诉讼胎死腹中,常家再不提此事。为什么?常家心里明白,证据不足,捏造的谎言,夸张的陈述,法官和公众不会认可。
11.*常仁尧当时不懂法律,以为指控张老师当年暴他就能有一个犯罪的借口,事出有因。这样,自己就只负50%的责任,另一半应由受害人承担。罪责分解,判罚自然也随之减轻了。然而别说常的说法缺少证据,即使确有其事,法律也不支持私力救济,泄愤报复,一律依法治罪。编造谎言的图谋未能得逞。
判决是错误的;假如一个人随便打了另一个人几耳光,,也会判18个月吗?显然不会。有好多校园欺凌事件都是不了了之。常某打老师连伤痕也没有,顶多就是个治安案件。
但从另外的角度来说,常某是罪有应得。因为他不仅打了老师,还录视频发到网上,太猖狂,不知死活,从这点来说,常某是咎由自取。
这件案子的判决没有赢家。四方都输了。常某输了:进了监狱;老师输了:颜面扫地,轰轰烈烈,世人皆知,今后怎么做人;法律输了,世界上没有因为打人耳光而判18个月的法律,以前没有,今后也永远没有。
律师也输了,不用赘述。
错了四方,四方错了。错了就错了,没必要继续追究下去,就此打住。也不要继续申诉,也不用负荆请罪,热闹没有好处,再折腾也没有用。
偃旗息鼓,天下太平,过平淡的社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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