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请,每一个问题背后都有人生智慧。教师教的学生成绩差,这是教学质量问题,不是教学事故,此题的提法应该不是教育中人,如此提问应该是对教学事故的严重误解。网友们讲的很好,教学事故的认定必须有两个要素,一是违规,二是造成了一定后果。比如上课迟到,让学生坐在教室空等若干分钟,这就是较轻的教学事故。首先,违背了学校《教师教学行为规范》中”无特殊原因上课不能迟到早退和拖堂”的规定,其次是导致了”浪贵学生宝贵学习时间若干分钟″的后果。而教师教的学生成绩差,虽然可视为具有不良后果,但看不出有什么明确违规,所以不能认定为教学事故,只能纳入”日常教学效果”条款中进行评价。
至于教学成绩差是不是要扣绩效评职称的问题,是可以考虑的,但是评估绩效时要全面综合考虑。因为教学质量不好的问题,不一定都是老师的错,比如你非要让一个教小学的老师去教中学生,或者是让老师教的学生全部是后进生,学生不学习的问题不解决,教的学生成绩差就扣除老师绩效奖、不能评职称,恐怕未免也有些严苛和过火。如果确实是老师的原因造成的,比如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端正等等,我支持网友观点,扣除一定比例的绩效奖是应该的,因为绩效奖本来就是对教育教学效果的奖励,你没有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学成绩,就不应该享受全额的绩效奖,毕竟所任教学生的考试成绩还是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体现。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必须是由于教师本人的原因导致。要判定是教师本人的某些欠缺导致的学生考试成绩不佳,还应该参照其它的一些指标,比如作业教案抽查有不合格的记录,随堂听课有表现不好的情况,学生评教有负面反映较多的现象等等,当一个教学成绩较差的教师同时又具有这些″症状”时,才能认定学生考试成绩差主要责任在教师,扣除一定数额的绩效理所当然。反之,只能认定是教师运气不好、倒霉,扣除其绩效奖也只能″意思″一下,不能过度。
综述网友们的正确观点,教师所教学生的考试成绩差,要辩证分析,公正处理,不能仅凭这一条就将教师一棍子打死,更不能弄得教师声名扫地,一辈子翻不了身。好老师也是需要我们宽容智慧培养出来的,感谢信任,关注我们,一起成长。
中小学教学为了考核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往往就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重要的衡量尺度,每每考完学生,就以学生的平均成绩来确定教师的等次,并以此作为给教师评聘职称、绩效的依据,有的还以此为依据实行“末位淘汰制”,甚至要跟考试成绩最差的老师解聘。如此操作,硬是把老师和学生都逼向了应试教育。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对师生都是一种很大的伤害,是非常不公正的,应该是时候要改革了。
教师是逐步成长的,如果单一只考核学生考试成绩,就很难让青年教师成长
如果仅仅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考核的唯一依据,受影响最大的恐怕就是青年教师了。他们刚刚走上讲台,教材不熟悉,教学方法生疏,管理学生的水平也不到位,在教学过程中想要让学生考出好成绩比较难。如果就因为学生考得不好,就要淘汰他们,那青年教师很难成长,甚至很难再教育界扎下根,教师队伍也就会后继乏人了;
学生成绩高低,不完全取决于教师的教,还有学生学的因素
教育工作者都知道,学生学习成绩并不完全取决于教师的教,还要看学生学的怎样。有的老师尽管教学能力和水平不错,但遇到的学生不爱学习,不想学习,教师就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难以在短时间内提升学生的考试成绩。所以,目前在很多中小学常用的给老师们所任班级考试成绩排队的做法是很不科学的;
简单粗暴的做法,在老师之间会形成恶性竞争
完全以学生考试成绩高低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做法,直接的结果就会让教师争着给好班上课,而差班则无人理睬。因为优等生聚集的班级,最容易出好的成绩。而有的任课教师为了上好班,或者为了让好班的成绩更好,往往在同行之间使绊子,甚至考试提前给学生划范围,导致形成不良的竞争,甚至有人不惜作弊违纪……这一切乱象,不仅不利于教师的成长,也有害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结语
总之,中小学现在通行的以学生考试成绩高低给老师排位次的做法是十分有害的。一般而言,学生学得怎样,肯定与教师的教学水平紧密相关,是可以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但不能作为唯一的依据,更不能把它作为认定教学事故的依据。应该有更丰富多样的考核指标和依据,只有这样,才能让教师有多样化的发展,也才能引领学生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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