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太丢人了!
成都三个老头涉嫌猥亵女孩并且打人!目前已经被警察带走,犯罪必被惩罚!
8月30日晚上,在四川省成都市一公交车内,三个老头涉嫌猥亵两名女孩,女孩反抗后遭污言秽语辱骂,有一个小伙子制止他们竟然反被打伤。被打小伙称他亲眼看见老头把手放在女孩臀部,女孩挣脱后他们恼羞成怒,污蔑女方是用身体赚钱的,并且说“摸一下又能怎样?”他出言喝止,反遭三个老头掐住脖子围殴,并遭滚烫的火锅底料泼满全身,不但身体烫伤,还被打成了脑震荡。这时,全车人都围过来保护这位小伙,指责这三个老头。在乘客110报警后,警察将三个老头带走。事件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被打小伙已送往医院治疗。
从事件本身来看,三个老头为老不尊,公开场合涉嫌抚摸女孩子的臀部,这样肯定就是猥亵女孩子,简直也是太无耻了。而且被女孩子挣脱后,可能就是因为老人头被当众拆穿,然后就恼羞成怒,然后就开始用语言辱骂别人,说那两个小妹妹是自己用身体赚钱的,天天挣钱就是被人摸,摸一下又怎么样。还去陪被人睡,类似于这种话说了很多遍。
这时候,小伙子出来打抱不平了,说这三个老头不应该这么做。结果,老头就开始围攻小伙子,小伙子也是没防备因此被三个老头掐住脖子围殴,后来还遭到滚烫的火锅底料泼到了身上,小伙子不仅被打伤,而且身体烫伤,脑部有脑震荡。这三个老头也是太不要脸了,其实小伙子也估计是觉得他们年龄太大,不太敢动手打三个老头,否则,估计躺下的就是三个老头了。
这三个老头不仅猥亵女孩子,而且胆敢打伤小伙子,已经涉嫌犯罪了,估计至少要坐几天牢了。而且肯定还要赔偿小伙子医药费等费用,还要赔偿女孩子的相关损失。
应该说,朗朗乾坤之下,这几个老头怎么能这样为老不尊呢。他们心里面是怎么想的呢,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样做是犯罪么?难道他们真的是喝酒了,难道是酒壮色胆,难道他们就不考虑猥亵女孩子的后果以及后续影响和他们的脸面么?这样的无耻之事也能做。真不知道他们今后如何面对家人,如何面对朋友。
好在,社会上还是好人多啊!女孩子被三个老头猥亵后,大胆制止了老头,又有小伙子帮忙,才没让三个老头继续猥亵下去。后来,小伙子挨打,又是车上人员制止并且叫来了警察,这才没让小伙子继续被殴打。
因此,在处罚三个老头的时候,应该在小伙子和车上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奖励,以弘扬正能量,以鼓励大家见义勇为的精神。
三个老头一定会被大家唾弃的,他们也一定会为自己的行为后悔终生的。真的不知道他们将如何面对家人和子女。
综上所述,三个老头涉嫌猥亵女孩子,涉嫌伤害罪,已被警察带走,等待他们的肯定是严厉的惩罚。
仅对题中所提发表看法。
哎,世风日下,一点脸都不要了!
我想问一下,这三个老头都是绝户,都没有子孙吗?
作出这样的事,你们的子孙还有脸出来吗?
一、三个老头为老不尊,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了犯罪
公交车上公然摸女孩子的臀部,被挣脱之后,居然还能污蔑女方的身体就是用来赚钱的;
被小伙儿制止,居然又大打出手,用滚烫的火锅底料泼人一身,小伙儿不但被烫伤,还被打成脑震荡。
这个世界真是盛不下他们了,快把他们带走吧。
简直是无耻之尤!
畜生也不如,没法用语言来谴责了。
说说他们面临的刑事责任:
涉嫌强制猥亵罪、侮辱妇女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构成强制猥亵罪、侮辱妇女罪。
涉嫌故意伤害罪
用火锅底料泼在小伙子的身上,这也太嚣张了吧。
涉嫌寻衅滋事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各位看看刑法关于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规定,就可以大致得出自己的结论。
如果三个老头的行为既构成故意伤害罪,又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会被择一重罪处之。
但无论如何,司法机关都不能因为嫌疑人的年龄问题而妥协,因为对他们的妥协就是对那两个女孩儿和小伙子的不公,都是对公众的不公。
那样,也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
二、小伙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值得鼓励、值得表彰
看到正义的事,就勇敢地去做。
《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
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是大义的行为。
这个小伙子在社会道德日益滑坡的情况下,面对违反犯罪行为能够勇敢的站出来,是社会的脊梁,值得让人钦佩!
事件中,车上的人都围过来保护这位小伙,并有人报警。
这些也值得尊敬!
因为在他们这样的行为表现下,以后的犯罪分子恐怕就要心存忌惮、就要望风而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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