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或清朝都没有什么海外殖民地。
明代在永乐、宣德年间曾通过郑和等船队,在满剌加(马六甲)扶植过一个代理人政权,其目的是为了给郑和下西洋建立一个可靠的中继站,和协助明朝对付南洋猖獗的海盗,以保持南洋”贡道“畅通。但满剌加国王仍然在其国内享有完全的自主权,除了爱去就去、不爱去也无所谓的朝贡,对明朝并不需尽任何义务,明朝也并未向满剌加派遣官吏、推广制度,这显然仍是中国传统的”以藩属待四夷“的做法,且满剌加属于藩属中最疏远的那一种,无需像朝鲜、哈密这种近属那样,还需奉正朔,甚至尽某些义务(如朝鲜大体保持了一个郡王的体制,甚至长期向明贡女)。
这种藩属体制清朝同样沿袭,如朝鲜对清和对明的体例几乎一模一样(女一开始也是贡的,只是多尔衮死后清朝皇帝主动免了),而尼泊尔对清名义上的藩属关系甚至和清朝自己的寿命相始终,如果您把明代的藩属比拟为”殖民地“(如前所述这并不恰当),那么如出一辙的清朝又何尝没有?
明代曾有过郑和下西洋这样的航海壮举,但如果说郑和较早时下东洋(日本)尚有耀武的意思(迫使日本幕府和地方大名重视倭寇问题),在南洋一带也多次动武,出马六甲海峡西口后则基本上就是个大型的使团,把明朝的礼物带过去,把当地的土特产和使节带回国,如此而已。这些土特产和使节按照传统的华夷之辨,称作”贡品“、”贡使“,那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精神胜利法,对这一点清朝有过之而无不及,英国使者马戛尔尼出使,被乾隆朝称作”朝贡“,甚至直到民国时遗老编”清史稿“,也仍然在很多地方把欧美国家有意无意地视作藩属——当然,这种姿态就格外滑稽了。
明代曾经一度占领越南北部,但这种占领在明朝看来是”收复故土“,因为越南北部在五代以前曾是中国十三部州之一的交州一部分,而占领后的统治方式也是像在内地一样建立了省级行政、司法和军事管理机构承宣布政司、提刑按察司和都指挥使司,这种体制是直接吞并,不是殖民(所以理论上称阿尔及利亚是法国前殖民地,其实是错的,因为法国在阿尔及利亚实行的是和本土一样的制度,是直接吞并而非殖民;刚果金也并非”前比利时殖民地“,而是前比利时国王私人的领地)。清代并非未尝试过这种直接吞并,乾隆一度占领越南北部,但打了败仗只好退回(在缅甸也类似)。
明朝有很多海外殖民地?EXM,谁啊告诉你们的。清朝虽然没有海外殖民地,但是以当时的标准来说,应该是清朝有很多海内殖民地而明朝没有,当然这是后话。既然问题问到的是海外,其实我们从两国的外交政策就可以看出来明清两朝在海外到底是个啥情况了。
很多小伙伴会说明朝当然有殖民地呀,比如说在明朝永乐年间,郑和下西洋从好望角回来经过旧港(印度尼西亚城市,苏门答腊岛南部地区)的时候,旧港正在遭受海盗陈祖义的掠夺,然后在当时的旧港三佛齐国王施进卿邀请下,郑和帮助其打退了海盗。由此感恩,同年施进卿派女婿进京朝贡,明成祖封其为旧港宣尉使。
那么这个宣尉使是个什么官职呢,在明朝的时候宣尉使是西南海少数地区土司,也就是地方行政长官,所以很多人认为旧港就是明朝的殖民地了。但是殖民地的定义是啥,殖民地是指由宗主国统治,没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方面的独立权利,完全受宗主国控制的地区。人家自己有军队,有政治,外交等独立权利,怎么可以叫做殖民地呢? 其实在对海外的外交政策上,自明太祖朱元璋定下“羁縻政策”( 海外蛮夷治国……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如隋炀帝妄兴师旅,征讨琉球,杀害夷人……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以来,明朝就不可能出现殖民地。所以别说海外了,就算是对蔵区,漠北,东北等少数民族区域,明朝也只是册封类似宣尉使的首领,根本不派驻自己的官员和军队。
说完明朝再来讲清朝的,清朝对海外的政策一直以来都只是贸易关系,但是由于当时台湾留守的南明郑家等因素,所以自顺治康熙实行过非常严格的海禁政策,也就是我们说的闭关锁国。不过后来又开放了,但是1793年由于“马嘎尔尼访华事件”的发生,乾隆帝彻底在海外封锁了整个中国,唯独留下广州港一个港口做少量的外贸,那么自然更不可能有海外殖民地了。所以这件事并不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是两个朝代统治者的外交政策不同而已。但是至少当初明朝没有实际控制的地方,清朝都派驻军队实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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