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孩子随父姓而不随母姓?因为随父姓可以明血脉,保性命,续传承。
姓,不是符号,名才是。最简单的作用是区分血缘,防止近亲婚配。
母系社会,以采集为主,女性又能采能摘,又能缝纫,还能生育,地位崇高。
那时,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伦理观念没有形成时,多乱可想而知。
到了父系社会,耕做捕猎为主,对外的厮杀也出现。为了区分,各部落有了各自的图腾,这就是姓的雏形。
部落征战合并,人口增加,身强力壮的男人拥有了更多的财富,也就有了优先的生育权,拥有的异性也就越多。于是出现阶级,为了区分你我他,私人有了标记,这是姓的开始。
有了姓之后,谁和谁什么关系,自然而然的一目了然。
血缘关系捋顺之后,近亲婚配的问题自然解决了。
所以随父姓。
这简单的方法今天依旧有效。
比如:奶奶姓张;大儿媳姓王,二儿媳姓李,三儿媳……再往下孩子更多,大儿家孙媳几个,二儿家孙媳又几个……
随父姓好还是随母姓好?
姓,最初形成时,随父姓可以保命。这个做用,今天没了。
男人,只有知道孩子是自己的,才会保护他,养大他。
只有生长一段时间后,孩子才渐渐像母亲,这是天生的本能。
所以,随父姓。
那么随母姓呢。看似能解决问题,实际上是在自寻死路。
在姓刚形成的年代里,只要男人强壮,就可以抢女人。
女人带来的孩子,尽管随母姓,但不能留,这是祸患,当时的办法就是杀掉。
原先的男人,孩子不随我姓,不确定是我的,为什么要拼死保护?
所以,随父姓。
还有一个更野蛮的习俗——杀首子。女人生的第一个孩子,无论男女,杀掉。
男人,不能确定这孩子是不是自己的血脉,不能给他自己的姓。既然如此,第一个孩子不能留。
所以,随父姓。
之后,女子嫁人之后,更是冠夫姓于前。
有杠精会说这是糟粕,其实无论东西方皆是如此。
大洋彼岸,曾和建国同志抢总统宝座的女人姓什么?谁的姓?
扯远了。姓什么,于我们民族而言,最重要的意义就是传承。而完整有序的传承,是我族五千年风雨中屹立不倒的根本。
通过姓,我们可以知道,几百上千年前,老祖的经历,他去过哪,做过什么。
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都能找到自己的根。
就像一张网,看似一个又一个窟窿眼挨着,实际上有成百上千的结,形成一个整体,疏而不漏。姓,就是这个”结”。
每个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根,才有归属感。五湖四海,天南地北的人,才能万众一心,所以五千年来风雨飘摇之中,屡屡浴火重生,屹立不倒。
而随母姓,缺点是可以有结,但结不成网。
古今中外,女性婚姻都是嫁。
女到夫家去,是为嫁。
随母姓,连自己的孙子姓什么都不能确定。
以母姓为根,结成的网一世而终,谈什么传承?
这不是三代人三个姓,而是三代人多个姓,孙辈中同辈不同姓,哪来的归属感?
随父姓好,还是随母姓好?
历史中,最成功的女姓非武则天莫属。但最尴尬的也是她。
百年之后,皇位传给谁?
传给武姓,却又有亲儿子;传给女儿,于文化认知中等于江山拱手于人,天下百姓也不认同,等于给后代引祸上身;传给儿子,一辈子努力的成果等于完璧归赵,白忙活;让儿子改姓武?那是自欺欺人。
所以,孩子随父姓,不随母姓。这是千百年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经验,自有一番道理。
这种争论没任何意义。
孩子为什么跟男方姓,而不是跟女方姓?
这是由风俗和嫁娶决定的,半点不由人。
全地球的风俗都是孩子归男方姓,不太归女方姓的。
再就是凡是娶的一方,那么孩子的姓就属他的姓。凡是嫁的一方,那么孩子的姓就归对方。
这就是婚姻当中娶对方,和嫁对方的现象。
娶,就是取获,拿过来归自己所有了。
嫁,则是农民嫁接果树时,把自家的果树在树干处砍掉,把外来的树冠,接到自家树干上,这样由两棵树组成的新树,就是嫁接树。具有送给对方后,属于对方了的意思。
从而不论是娶还是嫁给对方,所结的果子都归对方所有了。
然而,女方娶男方或者是男方嫁给女方,那么接的果子就归女方所有了。只不过在中国说这种结婚方法叫做倒插门。
可见可证,谁娶谁,谁嫁谁,孩子就归谁。并不是绝对归男方的。
实际上在中国就是结婚的男女:
如果刚结婚的时候,男方去女方家居住,那么孩子就归女方的姓。
如果刚结婚的时候,女方去男方家居住,那么孩子就归男方的姓。
因此,近几年来结婚男女,商量孩子归谁的姓。
甚至,有人把男方姓和女方姓合起来,成为孩子的姓的。
还有,结婚男女事先定好,第1个孩子归谁的姓,第2个孩子归谁的姓的。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因为结婚的时候谁娶谁嫁有彩礼的。孩子的姓归谁家的姓,谁家就出彩礼的。这是风俗,没办法的。
当然,抗风俗的人就不论这一套了,一切由结婚的两个人说了算。
在婚姻法面前,只要到民政局办了结婚证,就是结婚了。而与办不办婚宴宴席,举办不举办婚礼,没有半点关系了。这就是反世俗。
反世俗的婚姻,就是结婚的男女,找个房子在一起生活就可以了。并且不论这个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不必举办婚礼和婚礼宴席的。有一床被子就可以了。
结婚以后,再慢慢的添置自己所需要的家庭设备,家具等。
从古至今,有那些私奔的青年男女,就是孤身两人跑到某个山洞里面结婚生子。生活的一切都靠自己的双手劳动去创造。
而在中国,一九六几年和一九七几年之间。青年男女结婚也都是什么东西都没有的。结婚成立家庭以后,一切用度,都是结婚以后慢慢自己添置办理的。而这样的人家是白头到老的。很少见到有离婚的。
因为他们两手空空的结婚了,结婚以后共同建设家园,几年以后孩子有了房子,家具有了,日子一天天红火起来。自己所亲手建的家庭过得红红火火的,谁都舍不得离开和分离的。因为共建家园把他们真正的扭在了一起,形成了一个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人群单位。这样的人群是不会离散的。
实际上结婚,就是建构一个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人群单位,并且使这个人群达到一个人吃亏了,全体人都觉得吃亏了;一个人占便宜了,全体人都觉得占便宜了。
所以,谁能达到这样的婚姻程度,就永远不会离婚的。否则必然要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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