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刑前,见家人、吃饭、换衣服、洗漱、捆绑、带走。想上厕所,要在捆绑之前完成。
罪犯因阻挠村庄附近高速路施工进了号子,两年出来后怀疑妻子出轨,但没有证据。在争吵中被妻子骂的狗血临头,心里不平衡便上妻子娘家理论,后来被妻子哥哥打了。觉得妻子出轨还这么凶,还打自己,更是心生怨恨回家拿了一把一米多的管杀刀在其回家路上等候并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将其大舅子与五岁幼女砍杀致死。(一审的时候我呈递过这把管杀刀,刀刃上很多缺口,而且刀和铁管连接的地方都被砍断了)
后由湖南高院判决死刑
我们接到任务后第二天早上八时许到看守所准备将其押送至市靶场。到了看守所后因为怕犯人癫狂抵抗,队长安排我与另一个同事藏在门两边,由看守所民警以谈话为由将他唤出然后我两将其控制。当他出来看见这动静其实就已知晓结果,我能感觉到他全身都在发抖,走路都是我和同事提着走出来的。在空地上其他法警开始给他解手铐和脚镣,然后改用麻绳捆绑。
整个过程犯人就是一个瘫的状态,也没有多说话。绑好后看守所民警叫来人把准备好的肉汤给他吃,算是最后一餐了。有人会说怎么就吃点这东西?其实这已经是很好的了,平常他们吃的就是榨菜和白菜汤之类的东西。然后由(我不记得是审判员还是检察员)宣读判决了,这个短短的过程犯人可能已经接受事实,因为我能感觉他身体已经不在发抖了,反倒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最后问他有什么遗言的时候,他说他已经签了器官捐献书,希望能给其家庭予以一定补助,然后告诉他爸,表哥还欠他两千块钱没还,就这些。
在县城送往市里的高速路上,我们一路是又给烟又给吃槟榔,还放张信哲的信仰给他听。毕竟要走的人了,我们在可允许的范围内这些还是可以满足的。所以路上这段时间他还挺高兴。
到了市里靶场,市中院法警已经将场地准备好了,我们将犯人带到沙场在附近五米处跨立警戒,犯人跪在沙场,没有说话,队长拿着手枪在其背后开了第一枪。戏剧性的这一枪卡壳了,并没有击发。我想犯人应该吓死了,但是从动作上看,犯人一动不动似乎内心毫无波澜,我不知道这是心理素质好还是精神已经击溃的状态。第二枪正常击发,子弹从后脑勺贯穿从嘴处掉落,一头栽在了沙地上倒了下去,血像蛇爬行一样流了出来但是很快又渗透到了沙子里,没有悔恨的叫喊也没有疯狂痛哭,更没有家人好友的送行,一条生命在枪响后就这样安静结束了。所以他的状态大概就是害怕,接受,坦然,平淡,消失。
上什么厕所?除非能拉出个无罪证明来!
刑场是有规矩的,也是极为严肃的场合,一帮死刑犯都排着队要求上厕所,上百名执行人员抱着膀站在那儿等着?想想看,这场面可能存在吗?
死刑犯在等待上诉结果这段时间心中忐忑不安,思想波动很大,情绪也很不稳定,食欲肯定减退,可能几天才会排一次便。
看守所的伙食清汤寡水的,又被关押那么长时间,早就适应了,到了刑场还能拉肚子?这也算是稀奇事了,能拉出个啥?
行刑前,死刑犯一律上绳,其中就有腿绳,腿绳的作用之一就是为了防止大小便失禁后,顺着裤腿外溢。
我们当时给死刑犯上腿绳时,会着重把两个裤腿缠一到两圈后系紧,连接部分的法绳再拧上几圈,宽度不会超过肩宽。
这种情况能上厕所吗?上厕所腿都分不开,裤子都无法解开。
也就是说,上完法绳后,死刑犯再想去厕所已经不可能了。
劈镣换绳,说明已经正式向法院移交,执行程序已经启动,当机器开动后,个人的一切事都己无关紧要,死刑犯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无条件的服从大局了。
因此,死刑犯押赴刑场后,再想去厕所绝对是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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