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目前我们所见所知的几位丑书大家,以翰墨书道的理解并不是什么所谓的丑书,他们是书法创新前沿的探索者。虽然有些完全悖离传统,但仍然是在传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表达自己审美情趣的一种以书法为基本元素的一种流派,冠之以“丑书”未必合理的。
他们的行为或作品较之一些真正意义的丑书,充满利欲的一些丑书作品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因为他们是在借助书法元素或语言,在以全新的角度来阐释书法,解读书法。这个全新的角度就是现代美学理论的一些范畴,甚至行为意识或思想,包括解构或构成主义等在世界上有一席之地的一些艺术观念,亦如周星驰那种无厘头式的影视作品。他们是在有限的空间内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或观点。
那么真正的丑书什么样,就是那些没有艺术思想甚至书法传统技法元素的所谓的书法作品。
不可否认,这类风格的作品,包括他们的行为,是不适合初学者效法的。
当今“丑”“俗”之争鸣,一波又一波,如终贯穿了整个议论平台,大家都在评,议,时而争鸣,还未到和鸣之时期。看来一日不去丑俗,一日不歇息争鸣。
聚焦点在于何为“丑俗”之标准,固有千人千面,之标准,
耗时耗神,在喷,在批,在指,那心境,自然是维护自己的尊严,引申高度,保护中华书法艺术的正统性。――传统性,发展性。
而今雅书,俗书,美书,丑书并存,已见端倪割开中国文字之书写规律,而创者,大家最不买帳。至于俗书,丑书,另当别论,只要在中国书法艺术范围之内,不可排斥,不必争鸣,弘扬切磋,推崇和鸣。
美丑相依,雅俗共赏,和为贵,谦受益,大家都在不同的书路上探幽,证朋人之志向,审美理念,及情趣不同,则有千姿百态。
丑俗雅俗是谓不同时间,不同背景,相互变化。不是一成不变的。
故,凡是具法度(包括法外之法),皆归列于中国书法艺术范畴。而凡是割裂老祖之典,妄自创新,作为匹夫坚决不依不饶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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