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来源于网络上最近比较火的那个视频。
追本溯源,又是一起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性事件,随着网络的传播迅速蔓延,但这类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不同的是,由原来的凤爪、瓜子变成了泡面!
那么高铁上到底允许不允许吃泡面呢?视频中也明确指出,并没有这样的规定,这就是典型的你可以道德上谴责我,但你不能用法律来制裁我。法律具有强制约束力,有专门的执法部门,但,现在我们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善到那么细,而且,视频中的女士却已经涉嫌违法,对吃泡面的乘客进行辱骂、侮辱,已经构成了犯罪。车型是公共场所,吃带有异味食物会影响和侵害其他乘客的权益,正因为法律条文没有那么完善,才会引发顾客相互之间的冲突!从这个层面说,我们只能从道德上谴责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却也不能支持视频中女子对其他人的辱骂。
要想问题有个争论结果,还需要规范具体的制度和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素养及精神文明的要求也在逐年提高。比如说对原来的婚内家庭暴力、女性强奸等一大批社会性问题作出了规范,虽然还不完美,但我们一直在进步!
法律的修订是一个需要调研、论证、讨论、决议、实施、监督的长远过程。其实在整个事件中,如果非要找一个“过错方”,我认为是高铁管理部门,原因如下:
1、高铁作为国企,理应承担更大的社会职责,诸如“禁止食用带刺激气味的食品上车”一条,就是明显的和稀泥。如果真要实施起来也很简单,列出带刺激性气味食品清单,禁止上车(飞机不允许带液体就可以执行),靠人们自己遵守,太不现实。
2、有的网友会说我就喜欢吃泡面,也可以,高铁打开餐车,或者只允许在餐厅就餐也可以解决问题。只不过,大家习惯性认为有必要吗?太麻烦了吧,管的真宽……但实际上,定了规定,才能执行,也才会执行!
3、列车上发生冲突,高铁列车长、乘警半天不现身,也能侧面反应出对待问题的反应速度过慢,真因为这个出行斗殴行为,他们也不会认为和他们有关系,但实际上是管理的失职。
总之,换位思考。双方都有不对的方面,在公共场合,我们还需要提高自身素养,自行维护我们美好的生活空间。涉及到素养提升,不得不说下一个教育问题了……但我们的学生目前还是在关注考卷!下次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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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高铁是大众化交通工具,而且是长途交通工具,难免有乘客出现饥饿的状况。“民以食为天”,古训有云,饿了那就得吃。吃什么呢?旅途中,当然首先方便操作且不违反相关规定的食品了。
如此说来,泡面是居家旅游的必备食品了。众口难调,有人酷爱泡面就会有人反胃。但反胃者以一己之私,推及众人反对喜食者享用泡面,就有点“挟伪道德以令平民”了。自视太高,越规矩而定规矩,还声称规矩。
天下就是有这么多“白莲”“圣母”,她们乱规则辱人权,却未曾构成犯罪,如果遇到了还真没什么好办法。倒是,人在江湖,除了没办法都是好办法。现代化的网络信息给了人们很多有效措施,如受辱男子所采取的办法。
就现场实景进行拍摄,发布于网络,让天下人来评论谁对谁错。看看口口声声为道德卫道的人是何嘴脸。你不喜泡面就不让人吃,我还不喜香水呢,难道我有资格禁止天下爱美之人使用香水吗?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叫高姐来处理,显然这趟高铁上的高姐是没有处理此类事件的能力,只会越搅和越乱。再就是找乘警,对待在公众场合满嘴污言秽语、大声喧哗者,乘警应该有一套相应的处理措施。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如泼妇般对骂,但是这需要大量的贬义词和急智,不是每个文明的现代人都能胜任的。万一激怒对方,来个过激行为,发生肢体冲突,就得不偿失了。显然,这不是个好办法。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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