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当然是一种文化,毕竟从西周开始已经两千多年了,早已成为根深蒂固的习俗。而个中陋习,也一直存在,并非现在才有。
作为民俗文化中最重要的现象之一,彩礼在古代叫“纳征”,婚姻“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之一,又称“纳币”、“聘礼”、“财礼”等。
古代彩礼变迁
周之前,狩猎时代,彩礼以鸟兽为主,流行送全鹿或一对鹿皮。春秋战国,则时兴送布帛、丝织品。到了秦汉,经济开始繁荣,彩礼成本也开始奢华,各种礼品常常高达30多种,最重要的,流行送黄金了。
这是彩礼文化的一个重要节点,彩礼由早期的象征性礼节,变成更注重经济价值。汉代顶层人士的彩礼,高得吓人,比如王莽娶个媳妇,“聘皇后黄金两万斤,为钱二万万”(汉书/王莽传)。真金白银地砸,秦汉开了好头。直到明清,彩礼则完全以金钱为计了。
古人天价彩礼的困惑
同今人一样,古人面对彩礼同样压力山大。如东汉思想家王符,在他的专著《潜夫论·浮侈篇》中记时人婚娶,“一飨之所费,破毕生之本业”。无异于今天结个婚掏空六个钱包。
像很多青年人因不堪彩礼重负,被迫单身一样,古代同样有大量这样的问题。东汉一个叫展允的基层公务员,就因拿不出二三万钱(约折合今天57.6万—86.4万元人民币)的彩礼,年近50岁,孑然一身。古代50,在今天至少70岁了,结结实实打了一辈子光棍。这还是政府公务员。
朝廷干预天价彩礼
有鉴于此,历代王朝都对“漫天彩礼”的现象予以坚决抵制。虽然大多停留在社会舆论的批评上,也有出台法律明文规定的。
比如元。公元1271年,元世祖忽必烈颁布《至元聘礼》,规定:一二品官员彩礼不能超过五百贯;三品官员彩礼不能超过四百贯;四五品官员不超过三百贯;六七品不超过二百贯……老百姓富裕家庭不超过一百贯;中等家庭不超过五十贯,贫穷家庭不超过三十贯。
再比如明。明初凋敝,朱元璋严禁彩礼天价,违者立斩。结果洪武十八年,户部侍郎郭恒就因嫁女儿,收了6000两白银,五锭黄金,22头羊作彩礼,被杀。
宋代彩礼的自我放飞
宋代不流行彩礼,宋代流行嫁妆。而且是厚嫁。也就是说,娶老婆基本不花钱,还会赚一笔。我们熟知的北宋名臣范仲淹,家里穷得连半斤茶叶都买不起,只用了五捆茶饼便解决了终生大事。
那时的男人不愁娶不起,反倒是有女儿真没嫁出去的。比如南宋初年的四川华成县,县令就十分惊讶地发现,治下的未婚老姑娘竟然多达数百人。原因就是因为“娶妇必责财于女氏”,也就是跟今天的印度一样,男方家庭向女方父母索要嫁妆,女方父母拿不出,剩下了。
普通人家的父母嫁女儿难,上流阶层呢?
根据《栾城先生遗言》,苏轼的弟弟苏辙嫁女儿,嫁妆就是9400亩农田。大奸臣秦桧的老婆王氏,更是直接带来20万贯(折合人民币2600万)的嫁妆。
所以如此,是因为无论北宋法典《宋刑统》,还是南宋法典《庆元条法事类》,都明文规定:嫁妆是已婚妇女唯一可靠的私人财产,公婆、丈夫以及丈夫的叔伯兄弟,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倘若夫妻离婚,男方要将嫁妆如数归还女方。可以看出,嫁妆直接决定了女方在男方家庭的地位。有点类似于现在的财产公证。
新中国上个世纪的亲民彩礼
建国之初,压根就没有彩礼一说,有人介绍对眼了就成。
六、七十年代流行的“三响一转(收音机、自行车、缝纫机、手表)”,也不是什么事,至于八、九十年代的“四大件(彩电、冰箱、洗衣机、录音机)”,也没有多少压力。进入新世纪,一切都不同了。不说现金彩礼,仅一个房子就喘不过气来了。
结语:彩礼文化由来已久,漫天彩礼的陋习也由来已久,今天年青人娶妻的困难,古人也一直有,这个也不是法律层面可管可控的东西,还是得平心静气商量着来,理性一些,少一些攀比,多一些包容和体量,让彩礼文化回归一些内涵,而不是彻底沦为时代陋习。
即不是文化也不是陋习,而是对女方父母含辛茹苦的认可回报和对女方的认可尊重,时至当下,女方却把这种认可和尊重,变本加厉的演变成了,攀比,婚姻保险,乃至脱贫致富的资本了,完全变了味了,同时也抛弃和脱离了以爱为本,以情为重的联姻原则,脱离现实,脱离实际,脱离原则,以金钱,权力,地位联姻,由此造成了,结婚潜在着离婚,入洞房潜在着进班房,和谐潜在着暴力,长久潜在着短暂,幸福潜在着不堪重负,快乐潜在痛苦流涕,平安潜在着鸡飞狗跳,有情人终成眷属潜在着天各一方,所以要正确理解彩礼的初心,即不能无视女方父母的含辛茹苦,也不能过度,无度的狮子大开口,将自己变成了商品交换,因为婚姻追求的是天长地久,爱情是追求的不离不弃,互相携手,白头偕老,共渡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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